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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飛(等3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促進商圈外擺經濟發展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針對“現有商業空間應放寬店鋪外擺的經營限制,并鼓勵和規范商戶外擺經營,在不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不超出建筑規劃用地紅線的前提下允許商戶外擺。對于有統一物業管理的商戶單位,以該物業小區的統一申請審批報備;在無統一物業管理的商戶單位,由商戶自行申請審批報備”的建議,答復如下:
劃好門店外擺紅線,規范商戶外擺經營。根據市城管局《關于探索規范門店劃線外擺及疏導設攤經營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相關規定,嚴禁在全市主干道、高速路、快速路及兩側外擺經營,嚴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綠地、天橋涵洞,嚴禁露天燒烤、明火作業攤檔經營及亂拉電線的行為,嚴禁現場宰殺畜禽、水產和活禽交易,嚴禁公眾意見較大、投訴較多的區域設攤經營?,F觀湖街道已試行大和社區錦鯉商業中心、樟溪社區金雄達廣場2處劃線外擺經營區域,在不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落實“門前三包”等前提下,錦鯉商業中心外擺經營范圍為門店2—7米,金雄達廣場外擺經營范圍為門店2—3米。同時,我街道一是鼓勵街區商戶以“點帶動圈”,保留店鋪主營業務,挖掘店鋪特色,抓住熱門元素,與時俱進創新發展,開展特色“外擺位”試點經營。二是支持街區引入一批以地方老字號、特色餐飲、中華名小吃、文創產品、露天書吧等為主要內容的特色商戶,提高區域利用率,打造特色經營模式,進一步提升街區商業、文化、餐飲、服務等品牌檔次。三是加強轄區夜間經濟點位如錦鯉荷葉榕美食城的宣傳力度,引導流動商販到固定區域經營。向轄區內適合開展夜間經濟的商場、廣場宣傳夜間經濟相關政策,協調解決企業合理發展訴求,不斷促進商圈外擺經濟發展。
(二)針對“在商場的公共空間上開展的各類活動原則上不干預,如形成大量人群聚焦的活動需向政府部門提前報備,并提供安全應急預案,政府部門應積極響應商戶開展文化經營活動的合理訴求,在活動進行時派駐人員配合商業活動的有序開展”的建議,答復如下:
觀湖街道積極響應商戶開展經營活動的合理訴求,支持大型商超開展戶外活動。轄區內商戶如天虹商場、百佳華領域廣場等,如需舉辦形成大量人群聚焦的活動,向街道經濟服務辦提交開展外場活動申請,經審批后,觀湖街道將協助配合企業有序開展商業活動,加強活動區域巡查力度,做好秩序維護。
?。ㄈ┽槍Α霸诮值兰肮矎V場上自發形成以攤位經營的各類集市,需要由法人機構主導經營,由其牽頭向政府部門提出場地經營的審批,與自攤主訂立經營合同,并承擔集市經營所帶來的安全、衛生等責任”的建議,答復如下:
觀湖街道將結合實際情況,根據相關規定,合理審批主導經營各類攤位集市的法人機構提出的場地經營申請,監督其與攤主訂立經營合同,并督促其承擔好集市經營所帶來的安全、衛生等責任。
?。ㄋ模┽槍Α凹蓄惢顒拥膶徟?,政府可采取擇優錄取的方式開展,具體的評估項目可參考被審批人前期集市經營的成功案例,是否有向政府繳納的場地費用,是否有集市統一的經營規劃,是否有對環境帶來負面影響,是否有集市經營期間突發情況的應急預案,是否有利于傳播優質文化內容(如非遺、文創、藝術等)”的建議,答復如下:
觀湖街道將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相關責任單位的工作部署,配合主管部門開展集市類活動的評估、審批工作。
(五)針對“為方便商戶經營,對商戶申請外擺經營、商業活動、各類集市等審批環節上,將審批權下放到各街道,每個街道由專人負責收取申請,實現申請、審批、報備的‘一窗通’”的建議,答復如下:
觀湖街道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推動商圈外擺經濟規范發展。
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辦事處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