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辦理過程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區建筑工務署制定了承包商履約評價管理辦法,對于履約評價結果為優秀的承包商參加建筑工務署政府采購或工程項目投標時,在符合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予以優先考慮。對于履約評價為不合格的承包商,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若干規定的通知(深府201573號)》的有關規定,限制其在一定時期內參與工務署同類政府采購或工程項目投標。 2.區住房和建設局擬制定印發指導全區承包商履約評價管理工作相關政策文件,對轄區內依法必須招標的代建、招標代理、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咨詢、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施工等建設工程合同及其他服務類合同的建設工程承包商進行履約評價,為我區工程整改、招標擇優、建設工程高質量發展、建筑市場主體信用管理和誠信優質企業評選等提供依據。 3.區住房和建設局、區建筑工務署、區總工會、區建筑業行業協會聯合制定《深圳市龍華區2023年建筑行業“龍華奮斗者及建設工匠”培育與評選活動方案》,開展2023年建筑行業“龍華奮斗者及建設工匠”培育與評選活動。區住房和建設局作為牽頭單位統籌協調各參與單位,對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確保評選過程公平公正。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3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