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區觀瀾街道黎光產業片區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土地整備單元規劃已經龍華區土地整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專題會議審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市規劃國土委關于規范土地整備規劃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深規土〔2018〕805號)等有關規定,現對觀瀾街道黎光產業片區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土地整備單元規劃(草案)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觀瀾街道黎光產業片區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位于龍華區觀瀾街道黎光社區,項目實施范圍591032.7平方米。經規劃研究,項目總留用土地面積168631.3平方米,規劃容積1068540平方米,其中住宅73161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68430平方米),商業、辦公及旅館業建筑面積70030平方米,廠房建筑面積179710平方米,產業配套用房46000平方米(含小型商業服務設施6000平方米、宿舍4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設施(含地下)41190平方米[含1處18班幼兒園7800平方米(占地5400平方米)、2處9班幼兒園,各為4500平方米(占地各2700平方米)、1處托育機構600平方米(活動場地占地200平方米)、1處社區健康服務中心3000平方米、2處文化活動室分別為1200平方米和1800平方米、1處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1處社區管理用房300平方米、1處社區警務室150平方米、1處社區服務中心600平方米、1處社區菜市場500平方米、1處公交首末站2900平方米、1處公共充電站1100平方米、1處郵政所100平方米、1處小型垃圾轉運站250平方米、1處公共廁所100平方米、1處再生資源回收站60平方米、1處環衛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1處母嬰室10平方米、1處物流配送站2100平方米、2處社區級公共配套用房,分別為4400平方米和3700平方米];另配建社區體育活動場地占地共7300平方米、社區兒童游戲場地占地共4200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予以核定。本次規劃草案對[觀瀾西北地區]法定圖則用地和道路進行優化整合,調整情況如下:
1、將原法定圖則11-05地塊部分用地、11-06地塊部分用地、11-07地塊、11-17地塊、11-18地塊部分用地、11-09地塊部分用地、11-10地塊、11-11地塊、11-12地塊、11-13地塊、11-14地塊和11-15地塊部分用地進行拆分和整合,重新規劃為11-05地塊、11-06地塊、11-07-01地塊、11-07-02地塊、11-17地塊、11-09地塊、11-11地塊、11-12地塊和11-13地塊,其中:
留用土地11-07-0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面積11406.1平方米,容積率為“6.5”;
留用土地11-09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面積30999.9平方米,容積率為“6.3”;
留用土地11-12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面積38523.3平方米,容積率為“6.3”;
留用土地11-13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面積43648.8平方米,容積率為“6.2”;
11-05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20661.9平方米;
11-06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15948.3平方米;
11-07-02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7389.0平方米;
11-1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1402.6平方米;
11-17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35388.8平方米;
2、將原法定圖則11-08地塊、11-16地塊、11-15地塊部分用地、13-01地塊、13-02地塊、13-03地塊部分用地、01-05地塊以及13-04地塊部分用地進行拆分和整合,重新規劃為11-08地塊、11-10地塊、13-01地塊、13-02地塊、13-03地塊、13-04地塊和01-05地塊,其中:
留用土地11-08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普通工業用地(M1),用地面積17116.6平方米,容積率為“6.0”;
留用土地13-0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普通工業用地(M1),用地面積20504.4平方米,容積率為“6.1”;
留用土地13-02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C1),用地面積6432.2平方米,容積率為“8.4”;
11-10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教育設施用地(GIC5),用地面積36000.0平方米;
13-03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19414.7平方米;
13-04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33509.7平方米;
01-05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142189.7平方米。
3、落實原片區法定圖則規劃主干道——龍華大道(局部),規劃紅線寬度60米;落實次干道——黎光工業路(局部),規劃紅線寬度30米;拓寬城市支路——黎光路和黎瑞路合并調整為黎光路,北段(龍華大道——黎光工業路)規劃紅線寬度調整為25米,南段(黎光工業路——陂新路)規劃紅線寬度調整為16米;拓寬城市支路——調整并拓寬黎盛路,規劃紅線寬度調整為16米;增加城市支路——規劃一路、規劃二路、規劃三路,其中規劃一路和規劃三路的紅線寬度為16米、規劃二路的紅線寬度為20米。
二、現場公示
1.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富康行政服務辦公區8樓
2.觀瀾街道辦事處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桂花社區觀光路1199號
3.項目現場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黎光社區黎光新工業區172號
三、平面媒體公示
《深圳商報》
四、網上公示網址
龍華政府在線
網址:http://www.yongtulingjun.cn/
五、公示時間
為期30個自然日,公示時間由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六、意見反饋
1.公示期間對該規劃草案有任何意見或建議需要書面反饋,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26日(如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
2.個人反饋的,需附個人地址、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饋的,需附每個反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聯系方式;
4.單位反饋的,需附單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聯系方式。
七、聯系方式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富康行政服務辦公區
電話:(0755) 23769946 黃工
八、版本說明
本次公示的規劃研究成果僅為草案,最終成果以政府批件為準。熱忱歡迎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參與,并提出意見或建議。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