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龍華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集體資產管理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根據《深圳市龍華區2021年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積極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現將2021年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多措并舉推進,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
1.緊抓“關鍵少數”,加強領導干部憲法、法治教育。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內容;組織局處級干部參加龍華區2021年“12·4”國家憲法日主題活動,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2.緊扣“全員教育”,開展法治專題活動三場。結合“12·4”國家憲法日積極開展法治教育宣傳周活動,分別于12月3日和8日邀請專業講師對全體干部職工開展憲法法治專題講座、法治專題培訓,采用觀看警示教育片、線上答題等形式開展“保密宣傳活動暨保密法律培訓”,增強干部職工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牢固樹立法治思維。
3.多種形式深入開展理論學習。一是利用例會等形式組織干部職工學習國資集資領域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二是積極組織干部職工參加學法考試及競賽,全體公職人員學法考試優秀率達到100%,參加全國應急管理普法知識競賽并榮獲先進單位。三是組織旁聽案件庭審1次,增強領導干部對訴訟案件的深刻認識,提高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四是開展“區屬國有企業改革與轉型發展專題研修班”和“股份合作公司和部分國有企業負責人黨史學習教育專題培訓”,切實提升國有企業、股份公司人員理論水平和創新活力,為推動國資國企改革、股份公司轉型升級發展打下堅實法治基礎。
(二)抓統籌強服務,推動法治建設貫徹落實
研究出臺相關政策,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有關疫情防控、產業空間整備等工作部署:一是制定《龍華區關于股份合作公司加強無物業管理公司城中村聯防聯控工作補助方案》,對承擔無物業管理公司城中村聯防聯控責任的股份合作公司給予補助,幫助股份合作公司做好城中村防疫工作,織密城中村疫情防控網;二是出臺《關于股份合作公司理順有關“外賣地”經濟利益關系集體資產處置程序的意見》和相關流程指引,為加快梅觀創新走廊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集體資產處置提供政策支持,僅用60天完成項目集體資產處置工作,創下全市集體資產處置最快紀錄;三是出臺《關于加快推進重點產業片區更新整備有關項目集體資產處置的工作指引(試行)》,為加快推進觀湖北、福城南產業片區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集體資產處置工作提供政策保障,預計可為項目集體資產處置工作節省40天。
(三)推動問題解決,完善國資集資領域制度建設
1.對標示范標準,落實國資國企制度監管職責。一是研究出臺國資國企綜合改革方案。龍華區被納入全市創建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實驗示范城區試點單位,國資局積極領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深圳市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方案》等文件精神,研究編制了《龍華區創建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示范城區實施方案》。二是落實國資國企監管職責。依據“1+11”監管制度,完成人才街區、龍華數字大廈等多個重點項目投資審批工作,審核并備案企業物業租賃項目36項,重點核查涉國企物業城市更新項目15項;三是開展“1+12”國資監管制度修訂,新增2項制度,刪除2項制度,修訂10項制度,并出臺1份權責清單,初步形成了“1+12”國資監管制度體系,進一步轉變國資監管機構職能,明確權責分配、簡政放權,不斷健全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深入推動國企管理制度化。
2.加強集資監管,完善股份公司監督及扶持體系。一是組織局法律顧問,會同深圳市委黨校課題組開展集中研討,從改革發展研究、監管文件修訂、扶持政策修訂、集體經濟發展規劃等四個方面針對性提出解決措施,重新構建龍華區股份合作公司監管與扶持發展“1+2+N”政策體系,運用法治手段促進龍華區集體經濟煥發新活力。二是重新修訂出臺《龍華區股份合作公司集體用地土地使用權交易管理辦法》在全市率先實行集體用地土地使用權交易全面公開招標;出臺《龍華區扶持股份合作公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優化了股份公司先進獎勵機制,最大發揮專項資金扶持引導作用,有效促進集體經濟轉型發展;啟動修訂《龍華區股份合作公司物業租賃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集體物業租賃;探索加快推進股份合作公司及國有企業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確權的處理意見,鼓勵國企和股份公司主動開展確權工作,盤活產業空間。
(四)加強依法行政,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1.堅持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一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建立了局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專業律師參與局重大決策、項目的法律論證和評估,提供法律咨詢,進一步提升行政決策水平。今年局法律顧問審核合同46件,審核局內重大項目31件,參與規范性文件及制度制定5項,參與研究信訪事項6宗,有效防范法律風險隱患。二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維護公民知情權,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項,我局新修訂的規章草案一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定期完善本單位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序等,全面、精準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讀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材料同組織同審簽同部署。三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主動聯系人大代表,組織召開人大代表交流座談會,拓寬為群眾辦實事的渠道,并及時答復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100%。啟動有關課題研究工作,研究人大代表反映的股份合作公司股權、薪酬、人才培養、轉型發展等問題,目前回收調查問卷3000余份,將形成“1+4”成果(1個主報告,股權改革、薪酬績效、先進評比方案、經營監管制度等4個分文件),回應人大代表及股民關切。
2.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時對地方政府規章或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法律顧問參與局內決策、項目的法律論證,提供法律咨詢。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增加法律法規外的行政權力或者減少職責,不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不違法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義務。10月,我局根據司法局《關于開展與<行政處罰法>等上位文件規定不相符的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組織開展上述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1月按要求形成了《龍華區扶持股份合作公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正稿送審稿)》,并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區司法局,開展后續相關修訂程序。
(五)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機制,積極推動社會矛盾糾紛依法有效化解。
1.分工明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2021年8月,我局印發《龍華區2021年涉區屬國企和股份合作公司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方案》,明確局各科室及區屬國企、股份合作公司工作內容及責任分工,指導區屬國企、股份合作公司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不斷增強轄區群眾滿意感、幸福感、安全感。
2.積極介入,依法化解矛盾糾紛。一是2021年4月委派1名科級干部到信訪一線擔任信訪督查專員助理,參與兩次涉集體資產信訪聯合接訪活動;同年8月,針對“1980責任田”信訪事項帶來的信訪倒流壓力,我局領導干部會同街道集資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座談,積極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二是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福民市場二樓商戶歷史遺留問題,督導龍華建設公司成立專職工作小組推進工作,截至今年5月,全體商戶已簽署補償協議,商戶代表對處理結果表示高度滿意。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動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是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局主要領導認真履行推動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把貫徹落實和推進國資集資工作法治化各項要求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業務工作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二是帶頭抓法治建設工作,明確黨組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聽取班子成員就分管領域關于法治工作情況的匯報,以堅定的政治立場督導班子成員抓好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強化班子內部抓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責任意識和使命擔當。積極履行述法工作,堅持將我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和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三是堅持黨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領導。制定并印發了《中共深圳市龍華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黨組領導集體重大問題議事規則(試行)》《中共深圳市龍華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黨組工作規則(試行)》,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揮黨組對“三重一大”事項的把關作用,切實提高局議事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全面加強黨對局各項工作的領導。
三、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不足
一年來,我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區委、區政府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法治宣傳工作有待加強,法律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等落實不夠,需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造法治氛圍;二是在處理信訪問題時,與相關職能部門、街道協調解決問題的時間較長;三是法治建設干部隊伍素質、干部的服務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我局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級黨委、政府的要求,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進國資集資事業更好更快發展。一是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二是繼續推進行政規范管理工作,加強制度建設,依法規范行政事務管理;三是按照政府權責清單的要求,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加強國資集資監管;四是繼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拓展普法途徑,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宣傳活動;五是持續加強工作人員培訓,積極強化法治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六是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推進系列政策辦法修訂,推進示范企業創建,弘揚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