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等5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觀湖街道潤城社區未移交道路(碧和路)交通安全環境與明確管養主體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針對“未完成移交之前各單位需要明確管養的責任主體問題”的建議,答復如下:
碧和路目前屬于無管養單位道路,區道路移交專班正在逐步明確道路管養責任主體單位。觀湖街道正計劃對轄區無管養責任單位道路進行隱患排查,針對道路較為嚴重的隱患進行整治修復,完善道路基礎設施,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目前觀湖街道正會同相關部門一起梳理道路移交管養所需經費,待財政撥款后,統一對轄區未移交道路相關交通設施進行整體改善。
(二)針對“盡快完成移交手續,明確管養主體”的建議,答復如下:
觀湖街道已與區移交專班加強溝通,逐步明確道路管養主體,完成轄區道路移交。
(三)針對“一體化、全方位改善交通安全環境”的建議,答復如下:
觀湖街道將聯合交警中隊對碧和路進行隱患排查與整治。針對道路交通標識缺失,進一步做全面排查與梳理。完善交通安全標識時,涉及占道施工事項,龍華交警大隊也將全力支持。
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辦事處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