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鐘彩霞等13位代表:
您提出的第20220141號建議《關于加強保護遭受家暴婦女及兒童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針對建議落實政策,設立區級臨時庇護點,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答復如下:
關于區級臨時庇護點的設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八條“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的規定,建議由區民政牽頭設立家暴庇護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區婦聯積極配合共同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包括心理輔導、生活救濟、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務,保障受暴者的人身安全。據了解,我區社會福利綜合服務中心項目在建設中,該項目于2018年立項,空間規劃包含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社區健康服務中心、救助管理站、社會捐助中心、社會組織孵化中心、辦公及附屬用房等,主要提供臨時救助、未成年人保護、殘疾人服務、社會捐助、社會組織孵化等服務,項目建成后,將有力提升我區受家庭暴力侵害婦女兒童應急庇護能力。
截至2022年7月,區社會福利綜合服務中心(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項目總體建設進度達31.2%,預計2025年投入使用。
(二)針對建議整合社會資源設立專項基金,對符合選址條件的臨時庇護場所和接受庇護的受暴人群提供特殊過渡時期的基本經濟支持,答復如下:
我部于2021年聯合區民政局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基金,致力于嚴重受侵害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和權益保護工作。專項基金業務范圍包含為龍華區內非戶籍困境未成年人,生活面臨急迫困難且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提供臨時性經濟救助。2022年下半年,我部將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婦女兒童關愛基金,為有需要的受暴人群提供特殊過渡時期的基本經濟支持。
專此答復。
深圳市龍華區群團工作部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