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一)總目標
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營造適宜兒童生活、成長的兒童友好型環境,建設安全、公平、符合兒童健康發展需求、適應龍華未來需要的兒童友好型城區。
(二)具體目標
制定龍華區兒童友好型城區試點項目建設規劃與建設指引,推動全區社區、學校、醫院等領域的兒童友好型建設工作。
1.建立試點單位兒童友好建設項目庫。
2.編制并組織實施試點項目建設規劃,打造兒童友好型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示范點。
3.制定全區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的兒童友好型建設指引,推動全區創建工作。
二、職責分工
區婦兒工委統一部署,各相關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加強組織實施指導,積極開展試點工作,督促落實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工作目標,總結推廣經驗成果。
(一)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區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和推動試點項目各項工作。牽頭組織試點項目的評估、試點項目建設規劃和建設指引的編制、評審驗收以及發布、推廣等工作。
(二)區委組織部:參與社區試點項目的實施。負責提供試點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規劃等相關事宜。
(三)區委宣傳部(文化體育局):參與社區試點項目的實施,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助開展兒童友好型城區建設宣傳工作;協調、指導試點社區兒童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兒童友好型建設等事宜。
(四)區教育局:參與學校、幼兒園、社區試點項目的實施,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學校、試點社區開展兒童友好型建設等事宜。
(五)區民政局:參與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實施,負責提供試點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社工參與等相關事宜。
(六)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參與試點項目的實施,提升試點水質,加強試點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負責提供試點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
(七)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參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社區試點項目的實施,負責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龍華人民醫院、龍華區婦幼保健院、龍華區中心醫院及試點社區社康機構建設等事宜。
(八)區城管局:參與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社區試點項目的實施,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公園試點單位兒童友好型建設事宜。
(九)區婦女聯合會:參與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組織與實施。配合區婦兒工委,做好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宣傳、活動及大型會議的組織聯絡工作。
(十)前期辦(軌道辦):參與試點項目的實施及綜合研究。負責提供試點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規劃等相關事宜。
(十一)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參與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實施,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周邊道路交通組織,交通管控,措施優化等事宜。
(十二)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龍華管理局:參與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實施。負責提供試點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規劃等相關事宜。
(十三)市交委龍華交通運輸局:參與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實施,負責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交通流線優化等事宜。
(十四)各街道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結合兒童友好型城區建設,統籌推進試點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實施。收集、匯總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等;協調、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和試點單位落實工作責任;明確試點項目改造實施主體,編制實施方案,落實人員經費,確保按時完成兒童友好型建設示范點的建設目標。
三、實施步驟與安排
(一)第一階段:前期協調、策劃和調研
1.主要任務:召開專項工作小組協調會;通過問卷調查、座談會、訪談等方式開展調研,了解項目試點單位基本情況和兒童友好 型建設需求。收集項目研究基礎資料和信息數據等。
2.階段成果:形成試點項目工作計劃書。
(二)第二階段:項目研究和公眾參與
1.主要任務:研究學習國內外成功案例,完成項目主要任務。策劃兒童和公眾參兒童友好型建設的活動,建立兒童和公眾參與的常態化機制。
2.主要成果:編制兒童和公眾參與成果宣傳冊,試點單位形成兒童友好型建設規劃和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兒童友好型建設指引的征求意見稿。
(三)第三階段:征求意見和提交評審
1.主要任務: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結合兒童和公眾參與中收集到的意見,修改完善建設規劃和建設指引。
2.階段成果:形成試點單位的兒童友好型建設規劃和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兒童友好型建設指引的評審稿。
(四)第四階段:專家評審和實施對接
1.主要任務:組織專家對建設規劃和建設指引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意見,修改完善。試點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編制建設規劃項目庫新建和改造提升項目時序安排表,研究制定各項目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實施主體、實施路徑,落實工作經費等。
2.階段成果:形成試點單位的兒童友好型建設規劃和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兒童友好型建設指引通過專家評審。編制建設規劃項目庫新建和改造提升項目時序安排表和各項目具體實施方案。
(五)第五階段:項目實施和總結推廣
1.主要任務:試點單位及其主管單位組織實施新建和改造提升項目。總結經驗,推動全區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的兒童友好型建設。
2.階段成果:初步完成兒童友好型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示范點建設。形成試點單位兒童友好型建設前后對比報告。市婦兒工委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項目試點領域兒童友好型指引。
為加快推進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區,區婦兒工委在全區范圍內選取了六個社區、六所學校、六所幼兒園、三家醫院作為試點,開展“同關注·童未來”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區試點項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目標
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營造適宜兒童生活、成長的兒童友好型環境,建設安全、公平、符合兒童健康發展需求、適應龍華未來需要的兒童友好型城區。
(二)具體目標
制定龍華區兒童友好型城區試點項目建設規劃與建設指引,推動全區社區、學校、醫院等領域的兒童友好型建設工作。
1.建立試點單位兒童友好建設項目庫。
2.編制并組織實施試點項目建設規劃,打造兒童友好型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示范點。
3.制定全區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的兒童友好型建設指引,推動全區創建工作。
二、職責分工
區婦兒工委統一部署,各相關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加強組織實施指導,積極開展試點工作,督促落實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工作目標,總結推廣經驗成果。
(一)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區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和推動試點項目各項工作。牽頭組織試點項目的評估、試點項目建設規劃和建設指引的編制、評審驗收以及發布、推廣等工作。
(二)區委組織部:參與社區試點項目的實施。負責提供試點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規劃等相關事宜。
(三)區委宣傳部(文化體育局):參與社區試點項目的實施,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助開展兒童友好型城區建設宣傳工作;協調、指導試點社區兒童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兒童友好型建設等事宜。
(四)區教育局:參與學校、幼兒園、社區試點項目的實施,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學校、試點社區開展兒童友好型建設等事宜。
(五)區民政局:參與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實施,負責提供試點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社工參與等相關事宜。
(六)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參與試點項目的實施,提升試點水質,加強試點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負責提供試點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
(七)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參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社區試點項目的實施,負責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龍華人民醫院、龍華區婦幼保健院、龍華區中心醫院及試點社區社康機構建設等事宜。
(八)區城管局:參與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社區試點項目的實施,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公園試點單位兒童友好型建設事宜。
(九)區婦女聯合會:參與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組織與實施。配合區婦兒工委,做好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宣傳、活動及大型會議的組織聯絡工作。
(十)前期辦(軌道辦):參與試點項目的實施及綜合研究。負責提供試點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規劃等相關事宜。
(十一)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參與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實施,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周邊道路交通組織,交通管控,措施優化等事宜。
(十二)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龍華管理局:參與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實施。負責提供試點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規劃等相關事宜。
(十三)市交委龍華交通運輸局:參與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實施,負責提供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和專業技術支持等;協調、指導試點單位交通流線優化等事宜。
(十四)各街道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結合兒童友好型城區建設,統籌推進試點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試點項目的實施。收集、匯總試點項目所需相關資料、數據信息等;協調、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和試點單位落實工作責任;明確試點項目改造實施主體,編制實施方案,落實人員經費,確保按時完成兒童友好型建設示范點的建設目標。
三、實施步驟與安排
(一)第一階段:前期協調、策劃和調研
1.主要任務:召開專項工作小組協調會;通過問卷調查、座談會、訪談等方式開展調研,了解項目試點單位基本情況和兒童友好 型建設需求。收集項目研究基礎資料和信息數據等。
2.階段成果:形成試點項目工作計劃書。
(二)第二階段:項目研究和公眾參與
1.主要任務:研究學習國內外成功案例,完成項目主要任務。策劃兒童和公眾參兒童友好型建設的活動,建立兒童和公眾參與的常態化機制。
2.主要成果:編制兒童和公眾參與成果宣傳冊,試點單位形成兒童友好型建設規劃和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兒童友好型建設指引的征求意見稿。
(三)第三階段:征求意見和提交評審
1.主要任務: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結合兒童和公眾參與中收集到的意見,修改完善建設規劃和建設指引。
2.階段成果:形成試點單位的兒童友好型建設規劃和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兒童友好型建設指引的評審稿。
(四)第四階段:專家評審和實施對接
1.主要任務:組織專家對建設規劃和建設指引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意見,修改完善。試點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編制建設規劃項目庫新建和改造提升項目時序安排表,研究制定各項目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實施主體、實施路徑,落實工作經費等。
2.階段成果:形成試點單位的兒童友好型建設規劃和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兒童友好型建設指引通過專家評審。編制建設規劃項目庫新建和改造提升項目時序安排表和各項目具體實施方案。
(五)第五階段:項目實施和總結推廣
1.主要任務:試點單位及其主管單位組織實施新建和改造提升項目。總結經驗,推動全區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的兒童友好型建設。
2.階段成果:初步完成兒童友好型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公園示范點建設。形成試點單位兒童友好型建設前后對比報告。市婦兒工委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項目試點領域兒童友好型指引。
工作時間進度表
序號 | 實施階段 | 開展時間 |
1 | 組建龍華區兒童友好型城區建設專項工作小組,召開工作協調會 | 2017年11月—12月 |
2 | (1)面向工作小組成員:深圳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劉所長講解兒童友好型城市空間環境 (2)面向試點單位負責人:深圳市婦促會孟宏博士講解如何開展兒童友好型城區試點建設調研及需求分析 | 2018年1-3月 |
3 | 市外兒童友好型社區建設學習調研 | 2018年3月 -2018年5月 |
4 | 區內摸底調研,對試點單位兒童友好型建設進行需求分析 | 2017年11月 -2018年5月 |
5 | 專家評審會 | 2018年8-10月 |
6 | 制定全區兒童友好型城區建設工作指引 | 2018年1-10月 |
7 | 編制成果手冊 | 2018年1-12月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成員單位、各街道婦兒工委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根據職責分工,履行相關職責,切實將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試點項目抓緊抓好。專項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試點單位等要加強溝通協調, 精心組織實施,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推進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
(二)加強保障。各相關單位要從組織、人員、經費、機制等方面著手,切實加強試點項目的工作保障措施,扎實有效地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完成好項目任務。
(三)加大宣傳。各相關單位要整合各類宣傳渠道、平臺、陣地,加大對《兒童權利公約》、兒童優先原則以及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知曉率,營造尊重兒童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