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法治政府建設重大部署,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龍華區2024年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要點》要求,結合水務工作實際,依法行政、依法推進治水管水。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到位
(一)抓牢抓實理論學習。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精神,組織學習48次。舉辦黨紀學習教育讀書班,組織黨員干部集中研讀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報告,黨組成員開展全會精神宣講4次,黨員干部分享學習心得7次,提高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實踐的政治自覺。局黨組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安排法治相關學習議題8個。
(二)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局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常態化開展“雙月學法”活動,在局黨組會集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重要法律法規,研究貫徹落實舉措,2024年開展“雙月學法”活動10次。認真落實局領導班子年終述法,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和下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職責。
(三)多措并舉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組織全體公職人員參加學法考試,實現參考率、優秀率均100%。通過“請進來”的形式,邀請深圳市龍華區委黨校高級講師蔣天佑同志進行授課,對局廣大干部職工進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培訓,切實增強干部職工法治思維與依法行政能力,在實際工作中更好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保障人民權益,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
二、嚴格落實行政決策制度,依法行政質效持續提升
(一)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相關規定,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推進決策科學民主。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納入區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我局嚴格落實聽證、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保證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及合法性。
(二)健全公平性競爭審查機制。制定《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公平競爭審查內部特定機構統一審查工作制度》,對《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工程變更管理辦法(2024年版)》等13份制度措施及60余份公開招標文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評估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避免出現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情形。
(三)切實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建立以局法制部門為主、外聘法律顧問為輔的法律顧問咨詢機制,實行法律顧問工作任務量化清單管理與履約評價管理。局法制部門作為局長辦公會議、局招標領導小組會議的固定列席部門,嚴格把控涉水事務法律風險。全年出具法律意見300余份,審查政府合同超過150份,為依法科學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水務領域營商環境得到優化
(一)持續提升水政服務效能。33項政務服務事項已全面進駐廣東政務服務網,實現一門集中、一網通辦。辦理業務6536件,政務服務“好差評”總評價數5859件,好評率100%。
(二)全力協助解決城中村水電氣違規加價收費問題。配合出臺《龍華區加強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價格管理實施方案》,會同供水企業成立水費整治工作專班,開展法規宣貫、供水合同內容及服務措施、加強輿情保障等工作。聯合市監、街道等單位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依法打擊違法用水行為。
(三)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專項行動。對全區生產建設項目實施差異化管理,對項目水土保持責任制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并賦予“紅、黃、綠”三色分級,合理設置監督檢查頻次。截至目前,累計開展了33次行動,抽查對象93家,有效提升監管效率與質量。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行政執法程序化、標準化、規范化水平穩步提升
(一)依法嚴厲查處水務違法行為。2024年5月新水保條例出臺后,嚴格執行新法規,對施工單位未根據設計要求、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措施進行處罰。
(二)利用數字平臺賦能提升監管效率。依托“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將生產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備案、排水許可監督、水務工程質量安全、節約用水監管檢查等重點領域納入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全年開展32次行政檢查,檢查21個項目。該平臺為我局監管的政策制定和政策評估提供數據支持和數據依據,提高我局監管的政策效果和政策效率。
(三)推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提質增效。編制《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職權事項工作指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職權事項執法技術規范》等相關執法指引資料,開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業務培訓3次,向街道正式移交線索2宗,進一步加強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化、規范化、專業化建設。
五、健全水務領域突發事件應對體系,深入推進水務突發事件應對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一)健全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印發《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等8項應急預案,編制龍華區洪澇風險“六圖六表”,針對重點保護對象制定安全管控措施。積極組織水務行業各領域參加龍華區2024年“應急第一響應人”培訓。
(二)健全部門聯動機制。聯合區應急、住建等部門開展52處地下空間專項檢查,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500余處。全年成功抵御77場暴雨、7場臺風,實現“無人因災死亡、水庫河道和重要水務設施未出現重大險情、重要防護對象未受到重大沖擊”防汛目標。
(三)完善應急響應體系。布設1000余個水位、流量監測站,實現流域面積1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水情監測全覆蓋,以保障我局在突發事件時精準識別級別、時間,以銜接好“防”和“救”的責任鏈條。
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涉水矛盾糾紛化解
(一)建立“每周一議”工作機制。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每周在局黨組會上專題部署研究民生訴求辦理工作,選取典型案例進行復盤剖析,系統研究解決群眾反映集中、意見較大的痛點堵點,局黨組會安排民生訴求議題21項次。
(二)建立事件預警評估機制。持續關注網絡輿情,做好日常監測、預警和評估工作,及時收集處理網民的訴求、意見和建議,捕捉“弱信號”中的“強信息”,提前做好溝通引導,確保矛盾不上交、輿情不外溢。
(三)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依法接受行政復議機構監督,2024年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宗,行政訴訟案1宗,未收到檢察建議或司法建議。在行政訴訟案件中,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并積極應訴,全力配合法院訴前、訴中調解。
七、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加強普法宣傳培訓
(一)多形式開展普法宣傳。常態化開展“送法進排水戶”,將《深圳經濟特區排水條例》等普法宣傳資料派發至排水戶,主動上門靠前服務,完成排水許可備案4889宗。結合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城市節水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和科普教育,向轄區公民普及再生水利用知識,全年開展再生水宣傳活動2次,派發再生水宣傳冊1000余份,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再生水利用的良好氛圍。
(二)探索創新普法新形式。健全“以案釋法”工作機制,選取典型案例進行釋法,在局門戶網站發布4篇典型案例,把典型案件當“故事”講,讓普法教育變得生動有趣。
八、自覺主動接受監督意識不斷強化,依法履職更加規范透明
(一)加強外部監督。暢通執法投訴渠道,在局門戶網站公開投訴舉報方式、投訴舉報途徑、受理范圍及受理條件等內容。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工作動態、通知公告、財政預決算等信息99條,受理依申請公開件8件,按要求按時答復1宗行政復議申請,未發生被撤銷或確認違法的情況。
(二)通過網絡直播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聯合區司法局開展“龍華執播”行動,對轄區排水戶開展雨污分流排水執法檢查工作,面向公眾呈現執法監管過程。
(三)自覺接受各方監督。扎實辦理人大建議21件、政協提案11件,滿意率均達100%。
九、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問題的改進情況
一是針對專職負責執法工作人員人數明顯不足,與執法任務不相匹配的問題,鼓勵公職人員參加執法資格考試,2024年新增執法資格認證人員24名,進一步充實執法隊伍力量。二是針對現行法律法規水務裁量標準不夠細致,法制審查工作困難的問題,通過建立以局法制部門為主、外聘法律顧問為輔的法律顧問咨詢機制,開展學習培訓,局法制部門、法律顧問作為案審會的固定列席部門、人員,為依法科學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十、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意識需進一步提高。部分執法人員對于最新的法律知識掌握不充分,需要進一步加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普法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針對在建工地流動性較強情況,尚未形成較大規模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態勢,普法工作成效有待提升。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將“雙月學法”作為重點工作來抓,緊密結合依法治理工作的實踐,不斷深化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持續加大執法人員學習培訓工作力度,每季度開展一次法律法規學習會。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嚴格按照《深圳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要求,落實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嚴格開展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以強化程序意識為抓手,提高依法決策水平。
(三)持續優化執法機制。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持續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培訓,提升執法隊伍專業化水平。強化跨部門、跨區域聯合與執法聯動,通過行刑銜接、檢察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助力重大水事違法案件辦理;依托案卷評查和執法監督等專項工作,推動水行政執法效能進一步提升。
(四)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堅持日常宣傳與主題宣傳相結合、系統內部普法與社會普法并重、創新發展與增強實效協同,開展多形式、多方位、全過程普法。繼續推進“學法講法”、以案釋法等活動;推進法治碧道建設;結合水日、憲法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普法宣傳,營造依法治水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