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龍華區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召開,表決通過人事任免議案,聽取和審議多項報告。會議決定,龍華區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于1月18日至19日召開,會期兩天。
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有明主持會議,區人大常委會領導黃啟鍵、胡細銀、浦文浩、孟憲潞、李友華、馬紅,區人大常委會委員出席會議。區領導王朝成,區監委、區法院、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決定任命張高峰同志為龍華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決定免去商澎濤同志的龍華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任命代正琴、高鑫鑫、黃任仟、彭迎接等4名同志為龍華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任命王玲、王霞輝、劉依寧、李一枝、吳凡、張錦、陳欣、周慕慕、鐘佳琳、郭亞欣等10名同志為龍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免去林鑾華同志的龍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法律職務。新任命同志獲頒任命書,并進行了憲法宣誓。
會議聽取《深圳市龍華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部分區二屆人大代表資格審查和代表變動情況的報告》,審議并表決通過《深圳市龍華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龍華區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草案)》《深圳市龍華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列席和邀請列席區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人員的決定(草案)》。
會議審議《龍華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送審稿)》《龍華區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工作報告(送審稿)》《龍華區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工作報告(送審稿)》《龍華區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工作報告(送審稿)》。
會議還聽取和審議《深圳市龍華區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和督辦情況報告》《深圳市龍華區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4年計劃(草案)》《龍華區2024年政府投資項目計劃(草案)》《深圳市龍華區202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4年預算草案初步方案》《龍華區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民生實事落實情況的報告》《龍華區2024年民生實事項目專項報告(草案)》《龍華區2024年重點監督民生實事項目專項報告(草案送審稿)》以及深圳市龍華區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10件重點建議辦理和督辦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