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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龍翔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緩解技能人才住房供給不足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龍華管理局、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對提案內容進行了研究,積極收集梳理了各部門答復意見。
一、針對提案加大人才住房建設,增加人才房數量的建議,答復如下:
(一)加快建設籌集人才住房
我區充分挖掘現有資源,通過新增用地建設、城市更新配建、公共公用設施配套、產業園區宿舍配建、租購社會存量用房等多種方式籌集公共住房。我區將繼續把安居工程建設籌集作為首要任務,在充分挖掘新增用地、城市更新配建等現有傳統資源潛力的基礎上,開辟未完善征轉手續用地、棚戶區改造、企業自有用地建設等新渠道,將我區具備建設公共住房條件的未完善征(轉)地補償手續空地、歷史遺留未完善出讓手續用地納入年度安居工程建設籌集計劃。
同時,在現有政府產權和人才住房專營機構產權房源無法滿足轄區戶籍和人才住房保障需求的情況下,為解決企業住房保障壓力,推動實現“職住平衡”,我區根據“按需實租”的原則,在產業布局較多的片區開展規模化租賃項目房源籌集工作,籌集分布企業多、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較為齊全片區的項目并主要面向我區重點企業配租。2017年以來,我區累計面向各類企業人才提供人才住房約5000套進行挑選。“十四五”期間,我區將把安居工程建設籌集作為首要任務,充分挖掘傳統資源潛力,積極開辟新渠道。2021年,預計供應約2000套住房,其中面向各類企業人才供應人才住房不少于1000套,預計“十四五”期間供應各類公共住房1.6萬套。
(二)完善轄區引進人才住房保障體系
目前,我區人才住房為面向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條件的人才,以限定價格的形式進行配租。其中,對各類人才的住房保障,主要分為中初級人才住房保障和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兩類。
對于中初級人才的住房需求,我區每年更新制定人才安居重點企業名錄,對重點企業名錄中的企業人才進行住房保障。此外,目前我區正在不斷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為增加分配方案的靈活性,每年度安排部分房源用于保障區重點招商引資和優質企業、科研機構(人才團隊)及創新型企業、新引進建筑業企業、龍頭企業的住房需求,經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指揮部會議審議后,由行業主管部門確定配租單位和單位配額。后續具體保障方式和配額套數經每年度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指揮部會議審議后予以落實。
對于高層次人才的住房需求,根據我區“龍舞華章2020”人才發展若干措施、高層次人才綜合保障實施辦法及教育、醫療、文體等領域優秀人才認定及保障辦法,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對高層次人才進行認定,符合認定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根據人才層級,確定住房面積或租房貨幣補貼金額。
對于引進人才的短期性過渡性住房需求,為保證公共住房承租人員相對穩定及安全管理,我區暫未針對人才短期性過渡性住房需求進行保障。對于單位定向配租的住房,承租人員可以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由變更,且對于企業定向配租人才無學歷戶籍限定,故對于在符合定向配租條件的單位工作的引進人才可以通過上述渠道解決短期住房需求。我區群團工作部針對來深應屆畢業生住房臨時需求問題,推出了“青年驛站”,為來深求職應屆畢業生提供一周免費住宿。
另外,根據2021年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指揮部會議精神,2021年我區住房保障中安排部分房源,面向在我區工作的、學歷較高的其他人才定向配租,以適當保障部分難以通過現有人才住房保障渠道覆蓋的高學歷人才住房需求,目前正在研究有關具體落實方式。
(三)加大市場租賃住房供應和監管力度
為滿足引進人才對租賃住房的需求,我區正在不斷增加租賃住房供給,穩定租金水平,推進既有商業和辦公用房改造為租賃住房試點項目,做好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審核,鼓勵支持住房租賃企業改造盤活租賃住房,2021年計劃改造籌集租賃住房1.47萬套。同時,加強長租公寓行業監管力度,整頓規范長租房市場秩序,落實住房租賃企業資金監管要求,進一步調查了解住房租賃企業經營運作情況,加強住房租賃領域最新政策的宣貫,著力營造良好的住房租賃市場環境。
二、針對提案評估改善建設工商業用地合理占比建議,答復如下:
關于公共住房土地供應情況,近三年共完成15項公共住房項目的用地出讓,共計供應居住用地約42公頃,公共住房約88萬平方米,其中人才住房44萬平方米。在加強居住用地供給的同時,根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等政策要求,規劃增擴社區體育活動場地、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社會健康服務中心等各項公共配套設施,增補教育、民生等公共配套設施,以滿足片區對公共設施的需求,實現“住有宜居”,助力我區打造民生幸福標桿。此外,2020年通過“工改保”的方式,規劃新增居住用地約3.8公頃和24班小學,優化了片區空間布局。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大居住用地供應的決策部署,研究挖掘居住用地供應潛力,努力增加居住用地供應規模。
三、針對提案政府增加人才住房補助力度的建議,答復如下:
(一)重點企業人才租房貨幣補貼
“十三五”期間,我區每年度更新制定人才安居重點企業名錄,并面向名錄中企業發放人才租房貨幣補貼。截至2021年,累計發放重點企業人才租房貨幣補貼約3.4億元。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十四五”期間我區轉變“拼資金”的工作方式,通過實物配租切實保障重點企業人才的住房需求,故我區人才租房貨幣補貼政策會有所調整,我局將按照屆時工作安排予以落實。
(二)技能人才貨幣補貼
目前,我區已印發了《深圳市龍華區技能人才扶持辦法(試行)》,符合條件的領軍技能人才(A類)可申請免租入住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或申請3800元/月的租房補貼;符合條件的骨干技能人才(B類)可申請免租入住一套6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或申請2600元/月的租房補貼。對于辦法第八條申請認定技能人才的基本條件中,并無戶籍限制。我局正在按照辦法的有關要求加強對技能人才的住房保障。截至目前,已保障技能人才住房3套,發放租房補貼17.04萬元。
(三)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符合申請資格的人才可以領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我市向新引進入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發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補貼,本科每人1.5萬元,碩士每人2.5萬元,博士每人3萬元。其中戶籍在龍華區并在龍華區用人單位全職工作,同時符合相關條件要求的引進人才,可在市級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完成后6個月內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本科每人1.5萬元,碩士每人2.5萬元,博士每人3萬元。
四、針對提案補齊城市公共服務配套短板的建議,答復如下:
(一)關于我區居住及公共配套設施用地規劃情況。我區法定圖則規劃居住用地約25平方公里,公共配套設施用地約7.3平方公里,在全區建設用地中占比分別為22%和6.4%。目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龍華管理局正在開展國土空間分區規劃編制工作,以產城融合、宜居宜業的原則,進一步優化用地布局,補充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二)關于在符合條件的產業園區配建一定比例員工宿舍、人才公寓,在園區內安置和解決企業所需的核心技能人才居住方面。我區在審查產業升級類的城市更新項目時,原則上均要求申報單位按照《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關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政策》等相關標準與政策,按一定比例配建宿舍等產業配套設施。下一步,我區在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可安排共享建筑面積基礎上,在共享建筑面積中適當安排建設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以緩解技能人才住房供給不足問題。同時,《深圳市工業樓宇及配套設施轉讓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工業樓宇及配套設施的轉讓方式及受讓人類型,較好地保障了園區內企業的居住需求。
(三)在分配保障性住房時充分考慮申請人員對居住區域的個人意愿,提升人才的歸屬感的方面。為解決企業住房保障壓力,推動實現“職住平衡”,我區根據“按需實租”的原則,在產業布局較多的片區開展規模化租賃項目房源籌集工作,籌集分布企業多、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較為齊全片區的項目并面向我區重點企業配租。另外,為保障企業的個性化需求,我區鼓勵需求較成規模的企業,參與到規模化租賃項目調研工作中,推薦符合自身需求的具體項目,其中通過項目資質審查、組織租金談判的項目將納入籌集項目面向轄區人才供應。
(四)加大保障性住房周邊公共服務配套建設,增強人才的幸福感的問題。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深府規〔2018〕13號)第十條:“堅持新建住房與市政公用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建設住房質量更加優良、交通出行更加便捷、教育醫療更加完善、文化體育設施更加完備、人居環境更加舒適的宜居社區”的要求,所有項目需根據現場進度情況以及交通、教育、醫療、商業等相關配套設施完善工作方案,加快推進該項目周邊配套設施建設,確保與項目同步交付使用。對公共住房周邊已規劃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后續將加強溝通,盡快完成配套設施設計,早日開工建設。
此函。
附件:關于2021062號政協提案辦理結果的清單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