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五公開專欄 > 決策公開 > 決策后公開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尊敬的譚志軍等14位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創新工作思路,加快我區交通骨干路網建設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辦理過程
對提案我局高度重視,經核查并進一步向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以及區前期中心、相關街道辦等了解,梅觀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機荷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清平高速北段項目等項目已納入市2021年交通建設項目土地整備計劃考核任務,正加快推進相關補償工作,外環快速、寶坪通道等尚在開展前期工作,我局暫未收到相關委托。
二、辦理情況
針對提案“將交通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納入土地整備利益統籌范圍,解決征地拆遷難題”的建議,答復如下:
納入土地整備利益統解決征地拆遷問題也是目前采取一種重要方式,機荷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部分用地已納入大浪新圍、大浪街道頤豐華社區水圍地塊、頤豐華地塊、茜坑老圍等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梅觀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部分用地已通過清湖黃泥塘地塊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解決;清平高速北延段項目尚未正式委托給我局,經了解預計會涉及觀瀾大水田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目前,我局已啟動新一輪重點產業片區更新整備地塊實施計劃,保障更多公共基礎設施用地的落實。
《龍華區土地整備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補償實施辦法》(深龍華府規〔2019〕2號)第十二條明確“項目建設單位根據房屋征收年度計劃或市、區相關會議紀要,將項目取得的立項、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相關文件提交區土地整備部門。區土地整備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委托街道辦事處開展房屋補償工作,并及時選取復核機構”,對尚在開展前期相關工作的外環快速、寶坪通道等項目,后續我局將提前謀劃,與街道辦研究納入利益統籌范圍相關事宜并結合項目實際予以積極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