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五公開專欄 > 決策公開 > 決策后公開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尊敬的楊忠等9位代表:
你們在深圳市龍華區一屆人大六次會議提出的《關于推進石皮山文化公園項目建設的建議》(建議第20212009號)收悉。經認真研究,現就涉及我局事項答復如下:
一、關于解決占用林地問題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屬于依申請事項,經查,截至目前暫無相關單位與我局對接石皮山文化公園建設項目使用林地事宜。此前我局已對此類項目指定專人提供使用林地審核審批服務,待相關建設單位與我局對接該項目后,我局將積極配合對該項目使用林地申報事宜予以指導,并加快審核審批。
二、關于解決建設用地指標問題
2016年2月,該項目取得《龍華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關于明確龍華新區2016年政府投資項目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深龍華發財〔2016〕178號),文中明確:該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綠化、園建、園林小品、康體設施、排水工程、電力工程等。2017年2月10日我局已核發該項目選址意見書深規土選LA-2017-0010號和預審復函(深規土龍華函〔2017〕145號),核定用地面積為1308771.67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公園用地,用地單位為深圳市龍華區城市管理局。
根據2020年3月13日印發的《深圳市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工作規則》(深規劃資源發〔2020〕13號)中相關規定,對于公園綠地、水庫水面、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護坡等不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且以劃定管理范圍線方式委托相關部門管理的項目,項目單位可根據實際需求,向我局咨詢管理范圍內規劃用地相關情況,我局將積極服務參照本事項規定,按程序辦理管理范圍線報批手續。項目管理范圍線中涉及永久新增建設用地的,應按程序辦理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最后,感謝您們對我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專此函達。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龍華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