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五公開專欄 > 決策公開 > 決策后公開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尚路鵬(等5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解決人員密集區電動車充電問題的建議》收悉,現就與我街道有關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針對增設充電設備,在人員居住密度大的地方增加充電設備,充電端口符合大眾車輛接口的建議,答復如下:
近年來,我街道緊盯電動自行車充放領域,努力實現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規范有序、充電設施安全可靠、管理責任清晰明確,最大程度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因地制宜,積極挖潛。我街道已對轄區城中村空置地塊進行實地考察,深挖轄區建設空間資源,充分利用城中村樓棟間巷道,積極引導各社區大力推進充電樁的建設工作。截至目前,轄區城中村、住宅小區等區域已建設充電點1740個、建設充電樁3155臺、充電口30059個。二是共建共治,協同推進。協調業主配合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建設工作,針對符合電動自行車充放設施建設要求的樓棟,協調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截至目前,累計建設充電柜756臺、充電倉位5249個。
但針對增加建設充電設備的問題,近期受限于轄區可用于建設空間不足及涉及人行道、交通安全等問題,建設工作推動阻力大。一是我街道為有效紓解城中村電動自行車充電壓力,曾于2021年在轄區主次干道道路設置一批電動車充電設施,后由市交通運輸局研究,因考慮到主次干道設置充電設施涉及人行道、交通安全等問題,要求拆除。二是我街道已在能協調用地的各城中村、物業小區等區域設置集中充放點,繼續推動解決充電設施安裝存在選址難度大、建設成本高、建設安全環境不達標、小區居民對是否安裝意見不一、老舊小區建設過程未提前預留建設用電等問題。
二、針對要求充電站服務單位每天多次移走充滿電的電動車的建議,答復如下:
一是結合街道定格化管理服務工作,由社區工作站牽頭組織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及基層網格員,在走訪中加強對充電車棚檢查力度,通過“面對面”宣講、居民群等方式提醒居民養成規范停車、充電的好習慣,及時將充好電的電動車移出充電樁,以滿足其他居民的充電需求,同時督促物業、充電樁服務單位加強管理工作,定期清理亂停亂放車輛。二是結合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全區統一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組織對轄區所有住宅物業小區、商住綜合體、商業辦公樓、城中村等場所內電動車充電設施開展安全檢查,對電動自行車管理混亂、整改不力的進行整治,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壓實物業管理單位主體責任。
三、針對長期存放不充電的僵尸車車主進行處罰的建議,答復如下:
我街道積極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督促各社區股份公司、出租屋業主、物業落實主體責任,嚴禁電動車入戶充電停放、“飛線充電”。截至目前,今年共清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842處。但針對長期存放不充電的僵尸車車主進行處罰的建議,根據龍華區消防救援大隊與街道簽訂的《消防行政執法委托協議書》26條委托事項,街道消防管理部門針對長期存放不充電的僵尸車車主沒有處罰權。
特致此函。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