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五公開專欄 > 決策公開 > 決策后公開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韓金奎(等5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規范地鐵口存放電動自行車的建議》收悉,答復如下:
一、針對劃線管理的建議,答復如下:
為改善地鐵站停車秩序問題,龍華街道始終主動作為,聯合交通和交警部門,以民生需求為導向,試點對龍華地鐵站立項慢行系統改善整治工程項目,平整地鐵站橋下空間1000余平方米,挖潛慢行道的空余地,規劃可容納千余輛電動車的指定停車區域,同時協調社區及相關部門,在龍華地鐵站、清湖北地鐵站按照“能劃盡劃”的原則,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空間,極大緩解電動車停放難題;但因電動自行車爆發式增長,新增的慢行停車位仍無法滿足現狀電動自行車集中換乘的停放需求,且街道無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相應的管理權限,依靠人員勸導和引導無法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秩序。
我街道將積極協調市區相關管理部門加快管理條例和處置細節的頂層設計,明確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執法,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秩序。
二、針對鼓勵企業開展商業模式創新,用市場化手段解決問題的建議,答復如下:
因鼓勵企業開展電動自行車租賃或換電運營服務,利用5G等技術引導停放的市場行為,需要相應的政策支持。我街道將把該建議積極向市區相關管理部門反映,深入研究代表問題建議的可行性。
特致此函。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