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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大偉(等11位)代表:
《關于建立城中村既有建筑物業管理機制的建議》收悉,收到該建議后,區住房建設局高度重視,經會同各街道辦認真研討,梳理匯總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規范既有建筑業委會組建”的建議,答復如下: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業主,是指物業管理區域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房屋所有權人”。城中村既有建筑屬于歷史遺留問題,既有建筑房主屬未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未在不動產登記簿予以記載,因現行法律政策、歷史遺留客觀因素等問題限制,未能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組織成立業委會。
為規范我區城中村物業管理活動,增強城中村社區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區住房和建設局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第125條相關規定,積極研究構建城中村物業管理自治機構成立制度及其運作的議事規則制度。
二、關于“推動城中村既有建筑業委會健康運行”的建議,答復如下:
城中村既有建筑因現行法律政策、歷史遺留客觀因素等問題限制,未能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組織成立業委會。為提高社區管理水平以及居民生活質量,我區根據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多措并舉,通過健全城中村物業管理長效機制、大力推行“城市管家”進村、精細劃分樓棟定格化管理等方式,逐步提升城中村物業管理水平。
(一)健全城中村物業管理長效機制。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城中村物業管理活動,提升物業服務水平,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區住房建設局于今年初在全市率先啟動原農村城市化社區自治機構成立和運作辦法制定程序,草擬了《深圳市龍華區原農村城市化社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通過成立城中村物業管理議事委員會,規范城中村的管理。議事會成員由社區黨委或者物業管理區域基層黨組織、居民委員會、股份合作公司派員和原農村城市化社區物業權益人代表共同組成,職責主要負責提供物業服務,或購買物業服務并處理與物業服務企業履行合同等相關事項。該暫行辦法需以規范性文件印發,區住房建設局將盡快推動辦法出臺,促進我區城中村物業管理規范有序進行。
(二)大力推行“城市管家”進村。為充分發揮物管企業系統化、規范化、標準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優勢,全面鞏固城中村綜合治理成效,2022年5月我區印發《龍華區“城市管家”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各街道辦應按法律法規要求,根據市場化合作原則積極協調各物業權利人單位與“城市管家”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實現高質量“物業進村”。2023年2月,我區印發《龍華區“城市管家”物業服務考核實施方案(試行)》,通過對“城市管家”項目服務企業進駐城中村物業服務及服務管理質量進行評價,將評價結果與季度結算和退出機制掛鉤,推動“城市管家”項目服務企業加快進駐城中村物業服務,提升城中村物業服務水平。2023年8月,我區印發了《龍華區關于“城市管家”進駐城中村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提高全區“城市管家”進駐城中村物業服務比率。目前,全區338個城中村小區中,除去空村、舊改、拆除等存在特殊情況的小區外,共有294個小區計劃引入“城市管家”,123個已引入“城市管家”,進駐率達41.83%。
(三)精細劃分樓棟定格化管理。根據《龍華區堅持大抓基層鮮明導向推行定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相關規定,為著力服務社區建設、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事情,我區結合基礎網格設置、圍合式小區及樓棟分布等情況,精細劃分了片區格、網格、樓棟格,通過區委領導班子“掛銜”、區直黨組織“聯社”、街道處科技干部“包片”、配強基層網格工作力量、發動黨員“守樓”等落實“全員入格”,定崗定責、層層聯動,充分整合各層級資源、服務、力量,下沉社區一線,全面落實社區定格化管理打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三、關于“創新探索組織聯建、資源聯享、服務聯動、矛盾聯處、安全聯防等物業服務工作法”的建議,答復如下:
(一)積極化解物業矛盾糾紛。充分發揮物業糾紛調解工作“1+6+69+N”工作體系的作用(即1個區物業糾紛調解聯席會、6個街道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69個社區物業糾紛調解工作室、N個物業管理區域(包括商品房小區、城中村)物業糾紛調解工作小組,涵蓋區、街道、社區及各物業管理區域等三級物業糾紛調解的工作體系),貫徹落實“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置”的工作原則,建立完善糾紛預警和通報機制,今年以來共處理各類物業糾紛168件,聯合各街道處理投訴1841宗。加大對重點物業糾紛的調處力度,如積極協調推進寶龍新村、富聯二區成立自治機構訴求,就疑難問題給予街道辦指導;積極與物業交接當事各方釋法明理。截至目前,全區物業領域矛盾糾紛呈現平穩發展態勢,未發生較大群體性聚集和信訪維穩事件。
(二)建立健全黨建聯建工作機制。為充分發揮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引領推動物業行業服務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進一步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水平,結合我區實際,區委組織部、區住房和建設局聯合,正在研究制定《龍華區關于加強社區物業黨建聯建工作的若干措施》,以嚴密黨的基層組織體系為基礎,以健全黨建聯建機制為重點,構建完善以街道社區黨組織為主導,社區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居委會)、小區黨組織、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多元參與的工作架構。通過建立健全協同治理工作機制,提高服務居民群眾能力,著力破解住宅小區、城中村物業管理服務的突出問題和社區治理的短板瓶頸,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制度保障,不斷提高黨組織領導下的物業管理服務效能。目前該實施方案初稿已基本確定,待修改完善后將立即征求各相關單位意見,盡快推動印發執行。
(三)深化推動定格化管理服務。各街道一是堅持黨建引領方針,積極深化實施定格化管理服務模式,依托網格化、定格化管理,細化人員安排,圍繞基層治理、風險防控、矛盾糾紛調解、安全聯防、聯系服務群眾等方面,推動街道黨員干部、雙報到黨員、社區工作者等主要下沉力量常態化入格走訪、為民辦事,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提升定格化管理服務的社會參與度,實現民情在格中掌握、矛盾在格中化解、問題在格中解決、服務在格中開展。二是積極推進黨員先鋒紅色物業示范建設,督促19個基層黨(工)委組建先鋒服務隊隊伍4245支(其中先鋒服務隊251支、小分隊783支、小組3211支)。自組建以來,共出動156.84萬人次,積極參與創文及市容環境巡查、安全排查等40.75萬次,調節勞資糾紛、鄰里糾紛等2.63萬宗。三是積極動員社區黨組織、黨員和其他社會力量,主動參與到定格化管理服務工作中,不斷強化城中村綜合治理力量,推動基層治理取得新成效。
此函。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