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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裕紅、陳易靈、陳進飛等8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本體維修資金申請使用流程簡化的建議》已收悉,現就提出的關于本體維修資金申請使用流程簡化的建議作出答復:
一、修訂施行《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進一步優化完善維修資金使用情形
為適應維修資金當前管理的現實需要,完善和創新了我市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為落實《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的要求,更好地優化維修資金使用管理工作,2020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對《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并施行。《管理規定》承接原規定,在理順使用程序的基礎上,對《條例》未作具體規定,但實務中可能出現的情形作出了安排,在保障維修資金安全的基礎上,盡可能地方便維修資金使用。明確維修資金的使用分為專項使用、日常使用和應急使用三種情形,其中:
專項使用適用于共有物業大、中修和專項更新、改造等項目,由業主大會決定實施。《管理規定》進一步優化細化了專項使用申請流程,并降低了首期款項的最大比例(首期款項不得超過項目經費預算款項的百分之六十),以防止實踐中因首期款比例過高導致出現“爛尾”工程(第二十一條)。
日常使用適用于共有物業日常小額維修項目,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管理規定》進一步優化細化了日常使用申請和核銷流程;明確業主大會應對備用金設立及其額度作出決定;對于專項使用和日常使用的具體劃分標準和適用范圍,規定由業主大會可以通過管理規約等形式約定。
應急使用適用于緊急情形下的應急處置和維修項目,由物業服務企業依法組織實施。對于應急使用程序,《管理規定》根據《條例》,結合實際情況,細化了應急情況及應急使用申請流程。為保證維修資金安全,《管理規定》針對應急維修費用在十萬元以上的情況,設置分首尾兩期劃撥,以增強維修資金安全性,減少應急使用被濫用的可能性。
二、結合業務辦理需求,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簡化辦事流程、辦理材料
(一)《管理規定》修訂以來,維修資金使用業務辦理時限進一步壓縮,目前我區專項使用自受理之日起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應急使用自受理之日起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
(二)我區已提供在線辦理便民服務。目前我區專項使用維修資金備案、強制使用維修資金備案業務已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在線辦理,申請單位可直接上傳電子資料。
根據市維修金中心印發的辦事指南要求,區管理機構仍需收取申請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
(三)我區已按照有關要求簡化7項備案材料。一是已取消收取物業服務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業主委員會備案回執;二是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根據法定代表人有無變更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重新提交;三是授權委托書、授權人身份證根據授權期限決定是否需要重新提交。
此函。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