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在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領域推廣隨機抽查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環辦〔2015〕88號)、《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隨機抽查制度落實方案的通知》(粵環辦〔2015〕1384號)、市人居委《深圳市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深人環〔2016〕60號)的要求和部署,結合我區實際,我局制定印發了《龍華新區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啟動隨機抽取污染源和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相結合的“雙隨機”環境監察工作制度。
按照《方案》要求,我局于已完成了2019年第1季度1月份的隨機抽查工作。現將有關檢查結果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附件:龍華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2019年第1季度1月份雙隨機抽查情況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