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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工作要求,有效改善民治水庫周邊環境,滿足周邊居民的休憩需求,提升民生環境,促進城市發展,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我局委托技術單位編制了《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修編)》,根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和《深圳市行政聽證辦法》的規定,我局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在深圳市龍華區清湖行政服務中心3棟203會議室舉行了《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聽證會,聽取了社會各方的意見、建議,回應了各方問詢,現將聽證會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聽證事由
民悅公園(民治水庫)是深圳“一帶兩灣四脈八廊”碧道規劃空間結構中串聯“四脈”的重要生態要素,也是深圳北站國際商務區重要組成部分。民治水庫是龍華水系重要的組成環節,作為城市水系循環的有機組成部分,環民治水庫的濱水生態建設,對深圳市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民悅公園建設工程于2013年12月由民治街道辦事處完成項目立項,先后取得選址意見書、可研批復、環評批復、占用林地批復,該項目建設范圍基本位于民治水庫管理范圍線內。為落實2019年萬里碧道建設的總體要求,該項目于2021年4月調整由區水務局牽頭,要求以深圳市碧道建設標準繼續推動民悅公園項目建設。
為保障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的科學性和民主性,特組織召開聽證會,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二、聽證會舉辦時間及地點
聽證會舉辦時間:2024年4月30日9時30分;
聽證會舉辦地點:深圳市龍華區清湖行政服務中心3棟203會議室
三、聽證會參加人員
(一)聽證組成員(3名)
彭道明,龍華區水務局(首席聽證人);
黃立忠,龍華區水務局;
廖欣欣,龍華區水務局。
(二)聽證陳述人(2名)
張向義,龍華區水務局;
鄧佑鋒,龍華區水務局。
(三)聽證書記員(1名)
雷小川,龍華區水務局。
(四)聽證代表(9名)
區人大代表:黃炳貴;
區政協委員:宋鴿;
行業專家:余錦剛;
企業單位代表:羅湘文、劉艷玲;
社區代表:邱洪發、尤康;
社會公眾代表:陳文亮、江銀保。
(五)聽證代表產生方式
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聽證會核定聽證代表名額為9名,通過自愿報名、單位推薦的方式參加聽證會。
四、聽證會基本情況
我局于2024年4月30日9時30分在圳市龍華區清湖行政服務中心3棟203會議室召開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聽證會,聽證組成員應到3人,實到3人;聽證陳述人應到2人,實到2人;聽證書記員應到1人,實到1人;聽證代表應到9人,實到9人。
按照會議議程,聽證會工作人員首先核實了到場人員情況,并由首席聽證人宣布聽證會開始,宣讀了聽證會紀律及會議議程。聽證陳述人對聽證事項內容、依據、理由和有關背景進行了陳述。到會的聽證代表對聽證事項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和觀點,并向聽證陳述人提出了相關問題。聽證陳述人對聽證代表的質詢、意見以及建議進行一一回應,并作出詳細說明。經過聽證陳述人詳細答疑,聽證辯論階段無人提出辯論要求。最后,各聽證代表表達了自己的總結性意見,聽證代表進行了最后陳述,聽證會圓滿結束。
五、聽證代表提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
本次聽證會各聽證代表從不同角度共提出了9個問題和建議,經歸納主要有:
提問部分,一是項目到什么階段了;二是民悅公園碧道名稱能不能換成民治水庫公園或民樂公園;三是公園碧道建設是否會影響水庫周邊的生態環境,如何最大限度減少影響;四是公園碧道是如何做到“還水于民、增加親水性”。
意見和建議部分,一是建議公園出入口設置要考慮民樂片區小區居民進出便利性,在瀅水一期和華景樂園之間設置公園進出口;二是建議公園里的空曠場地設置遠離居民區;三是建議公園座椅器材選用簡易款式;四是建議公園里選用驅蚊蟲樹木,樹木不宜高大;五是建議設計必須要復核水庫特征參數水位。
六、聽證會各方爭議的主要問題
無。
七、意見處理情況
根據聽證會上各聽證代表發表的總結性意見,各聽證代表均對《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表示贊同。同時經認真分析,聽證會提出的五條建議均予以采納。
附件:1.關于《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修編)》的編制說明
2.《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聽證會參加人員簽到表
3.《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聽證會筆錄
4.《民悅公園(碧道)建設工程》聽證會意見采納情況說明
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