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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大力推進“十四五”時期龍華區應急管理事業發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全面提高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能力,依據《“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廣東省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深圳市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十四五”規劃》《深圳市龍華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文件,我局研究編制了《深圳市龍華區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根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我局于2022年8月30日下午在深圳市龍華區富康行政服務辦公區14樓會議室以視頻連線方式舉行了《規劃》聽證會。
參加聽證會的人員共有14人:聽證組成員3名,其中主持人1名;聽證陳述人2名;書記員1名;應到聽證代表10人,實際到會聽證代表8人。會議安排六個議程,包括宣布聽證事項和事由;宣讀《權利義務告知書》,明確聽證參加人的權利和義務;解讀《規劃》并就其修訂情況作統一說明;聽證代表依次對《規劃》陳述意見或建議,提出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對聽證事項進行質詢;陳述人對聽證代表重點質詢問題做詳細陳述;聽證主持人就本次聽證會進行小結。現將聽證會情況報告如下:
1.有聽證代表提出,在《規劃》推行過程中,要高度重視龍華群眾基礎,充分發揮群眾的主觀能動性,持續引導居民群眾參與到大應急體系建設中來。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規劃》在主要任務第14點夯實應急安全共治基礎中提出,要加強應急管理民主協商、民主監督機制建設,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參與執法檢查、應急處置等工作,深化“萬企”調查工作,常態化走訪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建議;《規劃》在主要任務第28點打造常備高效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和第30點完善災害事故救助恢復機制中要求,要培育社會參與的公共救援隊伍,建立健全區、街道、社區三級社會捐助體系,鼓勵引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社會救助。后續,將加快推進《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目標落實,并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有聽證代表提出,在大應急背景下,在應急事件發生時,所有部門都應該根據各自職責去開展應急處置等工作,要看到應急管理工作不僅僅是應急管理部門一個部門的事情,還是政府各部門及全民共同參與的大事。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規劃》在第10點推進動態化的安全監管責任界定機制建設中提出,要強化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行業監管、行業管理和支持保障部門的關系;《規劃》在第14點夯實應急安全共治基礎中提出,要拓寬隱患投訴舉報渠道,建立“12345”熱線對接、跟蹤、處置全流程閉環機制,運用微信小程序“深圳市12350安全生產舉報平臺”、區隱患投訴舉報熱線、郵箱等舉報平臺,全面接受群眾隱患投訴舉報,并建立相關獎勵措施。后續,將加快推進《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目標落實,并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3.有聽證代表提出,許多的事故和事件,通常是由于群眾缺乏應急處置技能,導致了事故的二次傷害,乃至更嚴重的傷害。在災害事件、應急事件發生時,對于物業、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及群眾,不僅要考慮其是否愿意去做,還要考慮其是否能做。因此,要重視對居民群眾應急意識和技能的培養,通過引進專業的社會組織等力量、推動專業力量參與等方式,提升群眾應急意識,提高居民群眾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的能力,實現在災害發生時,居民群眾能夠自覺采取科學有效的應急處置方法,最大程度地保護自身生命財產安全的效果。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規劃》在主要任務第三大點強化應急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中提出,要加強全民安全教育、強化警示宣傳教育、加強宣教陣地建設等措施,通過安全教育基地和總工會、義工聯、社區服務中心等各類平臺和載體,大力提升宣傳教育傳播力和引導力,提升居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災害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劃》在重點項目第11項全民安全文明素養培育工程中提出,要構建覆蓋各類群體“學常識、懂應急、會避險、能施救”的安全應急培訓體系,“十四五”期間龍華區培訓不少于4400名“應急第一響應人”,提高公共區域第一時間應急響應和緊急救援能力。《規劃》在主要任務第14點夯實應急安全共治基礎中提出,要建立安全管理激勵機制,定期在安全隱患治理、應急救援、安全宣傳等領域評選優秀單位和個人,鼓勵社會、群眾參與應急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積極性。后續,將加快推進《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目標落實,并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4.有聽證代表提出,《規劃》提出了較多信息化建設的內容,但是沒有關于信息安全的詳細解說,希望增加這一塊的內容。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解釋說明。一是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推進信息安全管理;推進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信息安全防護、應急管理和處置;統籌電子政務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電子政務安全工作。二是區相關信息保密部門對相關保密工作進行管理。我局將按照意見,完善信息安全的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同時積極向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及區相關信息保密部門反饋該建議。
5.有聽證代表提出,《規劃》提出了較多的重大項目,未寫明具體概算金額,對此具有疑問。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解釋說明。一是該部分項目是參考上級規劃的模式進行編制。二是從《規劃》本身的角度來說,規劃主要是為了明確當前及將來要做的事情,為相關工作提供依據,并進行簡明扼要的部署。三是項目的經費還需要根據具體實施辦法、實施細則、測算等進行明確,項目中的人員安排、設備裝備配備等需求還要進一步謀劃。因此,將不在規劃中體現該內容。
6.有聽證代表提出,龍華區提出了“數字龍華、都市核心”口號,而龍華區具有很多“高大上”企業及科技公司,希望華為、美團等大型企業可以參與到《規劃》的實施和落地落實中來。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我們正在積極與華為和美團等大型企業進行對接,推動此類大型企業在我區落地發展,希望發揮他們的數字化技術能力,積極參與到龍華區建設中來。
7.有聽證代表提出,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第六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納入公務員培訓內容。建議規劃把該內容納入到《規劃》中。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2年頒布的地方性法規,將于2022年9月1日開始實施,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規劃》在主要任務第17點加強專業能力培訓中提出,加強法制教育培訓,提高應急管理干部隊伍法治素養及業務能力水平。將在此處突出該法規的學習,擬將原文修改為“加強法制教育培訓,努力推進全區公職人員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升安全意識,尤其要全面提高應急管理干部隊伍法治素養及業務能力水平。”
8.有聽證代表提出,以公益和優化營商環境為落腳點,建議推進公益安全技術服務,建立由龍華區相關的應急專家和龍華區安全專家委員會專家為依托的安全公益服務團隊,通過線上掃碼預約的方式,受理企業的個性化安全需求,如教育培訓、應急演練、指導整改、標準化建設等方面入企免費服務。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規劃》在主要任務第14點夯實應急安全共治基礎中提出,要培育扶持各類社會主體參與應急管理工作,加大行業協會、技術服務機構、志愿者團體等社會主體的培育扶持力度,促進各類組織進一步發揮應急管理協同作用,為各類組織參與應急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共治環境。擬在“加大行業協會、技術服務機構、志愿者團體等社會主體的培育扶持力度”后增加“推進公益安全技術服務”。并在后續的《規劃》實施方案中對該部分內容進行細化部署。
9.有聽證代表提出,建議推進安全風險指數評估建設。大量收集全國典型城市和龍華區工礦商貿領域生產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數據;分析事故規律、特點、行業領域;以事故相關性建立龍華區工礦商貿企業數據庫,制定安全風險評估模塊,對數據庫企業現狀、管理、監管情況進行調研,以月為單位分析各街道或特定領域事故風險指數,從而有針對性地進行監管管理。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安全風險指數對我們的安全生產工作起到很好的參考作用,為轄區各街道的重點整治內容提供了方向,后續將研究把該建議納入到《規劃》中。
10.有聽證代表提出,國務院和深圳市“十四五”規劃中提出要實行安全生產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制度,區規劃里面沒有這一塊內容,在基層工作中,對于一些構成安全生產違法違規的企業和個人,除了采取行政處罰的手段之外,建議增加安全生產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制度,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違法行為人列入征信體系,通過限制高消費、乘坐高鐵等措施,增加違法行為人違法成本。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規劃》在主要任務第6點推進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中提出了推行企業分類分級差異化執法相關內容,將研究在此部分吸收信用監管方面的內容,更好地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對于分級分類,該措施在我們的當前工作中有所體現。下一步,將通過加強信息化監管,完善相關工作機制,推動分級分類措施在工作中真正發揮作用。
11.有聽證代表提出,在宣傳教育培訓方面,基層通過多種形式進行開展,但是現實中可能只有一小部分人受益,很大部分人都是“走過場”。建議推行一種安全教育課程,并設置考試,相關人員參加培訓、考試合格后,頒發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作為在龍華就業的必備的或者其他重要憑證。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解釋說明。當前,我們積極采取多種渠道、多種方式來提升全區的安全意識。一是逐步推進“1+6+N”安全生產教育基地建設,便于市民百姓就近參加一些培訓。二是把宣傳培訓和黨建引領結合起來,探索將驛站、黨員活動服務中心等場所打造成小型教育培訓基地,延伸宣傳的觸角,爭取做到全覆蓋,讓百姓能夠出門就得到自己想要的安全知識。三是參加培訓不代表掌握能力,目前主要以國家認定的相應的資質為主,后續會將頒發合格證作為工作發展方向,探索百姓在教育基地參加培訓和考試考核后,得到某種形式的肯定和認可,對就業創業有所幫助的機制。
12.有聽證代表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二款提到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規劃主要任務第24條全面整治城市突出安全風險隱患提出了道路交通、危化品等多個行業的安全,雖然當前尚未發生因使用無人機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但是隨著使用者的增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建議將新興行業領域比如私人無人機等的管理納入到規劃中。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解釋說明。隨著社會發展,新興產業和生產模式不斷增多,帶來一些監管部門認定問題。當前,深圳市提出了關于無人機的相關規定,對于飛行的區域及高度等方面有一定的規范要求。目前,我們正在收集和梳理新興產業監管存在的問題,后續將按照“相近”“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等原則及有關程序,會同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編辦部門盡快厘清監管責任,確保工作更規范、機制更完善、監管更明確。
13.有聽證代表提出,《規劃》中,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部分,提出了粉塵涉爆企業安全、鋰電池企業安全、高溫熔爐企業安全、有限空間安全,都屬于工礦商貿的內容,建議參照市規劃統一起來,達到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上企業的效果,確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既重點突出,又覆蓋全面。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一是計劃把電鍍行業加入到高危行業中來,豐富強化高危行業的整治對象內容。二是計劃將工礦商貿領域再次進行深化,做到既重點突出,又覆蓋全面。三是《規劃》主要任務第24條全面整治城市突出安全風險隱患提出了多個行業領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各行業領域均有對應企業,規劃中的覆蓋面不僅包括工礦商貿,也全面部署了對其他行業領域企業的安全監管要求。
14.有聽證代表提出,建議增加更多平臺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一套完整的系統,便于基層工作人員進行記錄和通報,進行精準的倒查。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解釋說明。建筑施工領域不僅包括大型建筑工地,還有小散工程、零星作業,近年來,全區的生產安全事故數總體下降,但是建筑領域的亡人數呈上升態勢,引起了我們的高度重視。我們正在努力推行建筑領域隱患舉報,發動工人對身邊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參與到施工安全治理中來,并通過獎勵調動舉報人的積極性;積極推動住房建設、水務、工務署、教育等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在建筑工地加裝攝像頭,對現場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證據的固定,有力震懾違法違規施工企業。區安委辦已經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部署建筑施工領域安全整治工作,壓實企業主體責任。通過舉報系統、多部門合作、信息化監管等方式,多措并舉壓減該領域的事故,確保從業人員享有安全和諧的工作環境。本規劃也在第24條全面整治城市突出安全風險隱患的建筑施工安全中提出,要建立信息化、智慧化納管系統,實現線上“小程序”備案、線下多層級監管。
15.有聽證代表提出,關于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建議對該目標指標進行量化。就此意見,經研究予以解釋說明。龍華區應急管理局自掛牌以來,不斷加強應急避難場所的設置和標準化建設,使老百姓在發生應急突發事件時,能及時就近到達應急避難場所。同時,應急避難場所用途也十分廣泛。由于《深圳市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十四五”規劃》沒有新增要求,因此龍華區也沒有在《規劃》中體現增量。下一步會根據現實需要,研究確定新增應急避難場所問題。
專此報告。
深圳市龍華區應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