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請。權利人向受理部門提出取得完全產權的申請。
2.受理審核。受理部門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有關事項處理辦法》規定進行審核,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以內完成審核工作。
3.審核批準。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受理部門出具安居型商品房補繳價款通知書,載明該套住房的補繳價款金額、收款銀行賬戶和繳款期限等信息;經審核不符合申請條件的,駁回其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
4.補繳價款。權利人足額補繳價款后,向受理部門提交繳納憑證,受理部門于5個工作日以內出具準予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產權的核準通知書。
5.變更登記。權利人取得受理部門出具的準予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產權的核準通知書后,可以依法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將該套住房變更登記為普通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