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區各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推進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根據《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2010年第39號令)、民政部《關于探索建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民發〔2015〕89號)等規定,結合區內實際,現啟動龍華區2024年度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和范圍
(一)在龍華區民政局登記成立滿2年(2022年6月30日前登記注冊),未參加過等級評估的社會組織。
(二)參加過評估,評估等級在有效期內,且獲得的評估等級在期滿前2年的社會組織。
(三)獲得的評估等級滿5年有效期的。
(四)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評估:
1.未提交2022、2023年度社會組織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未通過的;
2.2022、2023年度受到政府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3.正在被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4.被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名單的;
5.其他不符合評估條件的。
(五)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在評估期間發現與宗旨嚴重背離的事件,或者其活動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的,將取消其評估資格。
二、評估內容
本次評估根據社會組織類別對應的評估指標分別對社會組織依法登記和接受監督、內部治理、業務活動、財務管理、信息公開五個模塊進行綜合評判。
三、評估流程
(一)評估申報。申報時間:2024年7月29日至8月12日,逾期申報不予受理。申請評估的社會組織需提交《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申請表》(附件1)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寄至深圳市龍華區清龍路8號龍華區民政局705辦公室,聯系人:羅工,聯系電話:0755-23336186,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申請表”字樣。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zlhmzj@szlhq.gov.cn,請在郵件標題注明“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申請表”)。
(二)資格審核。對申報社會組織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將通過電話和短信通知參評社會組織。
(三)評估說明會。資格審核結束后將會召開評估說明會,向通過資格審核的社會組織詳細介紹評估體系和參評要點,提供評估核查的文件清單。
(四)評估自查。通過資格審核的社會組織對照相應的社會組織評估指標,逐項進行自主評分,并參照評估指標準備相應的佐證材料。同時填寫《深圳市龍華區社會組織評估自查報告書》(見附件2,一式兩份)。
(五)專業評估。組織評估專家對符合參評資格的社會組織進行材料審查和實地考察,出具評估意見。
(六)確定等級。龍華區民政局根據專家評估意見確定參評社會組織的評估等級并進行公示。
(七)評估復核。參評社會組織對評估等級有異議的可向龍華區民政局提出復核申請,由龍華區民政局按照既定程序予以受理并裁定。
(八)發布公告。龍華區民政局復核并確認評估等級、發布公告,召開總結大會,向獲得3A以上(含3A)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頒發牌匾和證書。
四、結果應用
(一)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有效期為5年。在有效期內,獲得3A以上(含3A)等級的社會組織,可以獲得以下優先權:
1.優先獲得政府表彰獎勵;
2.優先獲得政府購買服務及承接政府轉移的職能項目;
3.優先參加公益創投項目評選;
4.優先享受政府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等有關政策;
5.納入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優先獲得評優評先資格。
(二)符合評估條件未申請參加評估或者評估等級有效期滿未再申請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視為無評估等級。
五、具體要求
(一)請各社會組織切實把握等級評估機會,對照標準,認真加強內部管理和建設,規范管理運營,達到“以評促建”的目的。
(二)申報單位應確保參評材料的真實性,如發現參評材料有虛假偽造情形,一經查實,取消參評資格。
六、聯系方式
深圳市龍華區民政局行政區劃與社會組織科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0755-23336186
深圳市龍華區民政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