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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證照辦理 > 婚姻生育類證件 > 常見問題
答:當事人遺失或損毀了結婚證或離婚證,首先可以在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其次可以在現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補領時須提交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婚姻登記檔案證明。如有疑問,請咨詢現戶籍所在地的區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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