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創業氛圍,吸引科技創新型企業、高端人才落戶,根據市、區產業用房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我局主管產業用房項目——龍華區科技創新中心(觀瀾湖)常年面向科技企業、科技服務機構、研發機構開放,有意向單位歡迎洽談。
一、園區概況
龍華區科技創新中心(觀瀾湖)項目位于觀瀾北側,緊挨觀瀾湖高爾夫球場,交通和教育配套完善,觀瀾湖項目租賃樓層為11(1-12層)、13、14棟,總建筑面積約22365.77平方米。產業用房定位為年產值1000萬元以上的科技企業、優質研發機構、科技服務業企業。
二、周邊配套情況
項目緊貼觀瀾湖別墅住宅區、MHMALL商業綜合體,且緊鄰深圳柏朗思觀瀾湖學校——國際貴族雙語一貫制學校。同時,交通十分便利,地鐵4號線北延線設“觀瀾湖”站,距項目直線距離約500米。
三、租金折扣
根據《龍華區科技創新中心(觀瀾湖)入駐管理辦法》,租賃費:產業空間辦公用房按照建筑面積收費,入駐單位租金原則上按照區科技主管部門當年實際支付房租租金價格的30%收取(市場價62元,優惠后租金18.5元/平方米),租金價格調增頻率與區科技主管部門實際支付房租租金價格的調增頻率保持一致。
租期:入駐龍華區科技創新中心(觀瀾湖)產業用房的研發機構合同期限不超過5年,科技企業合同期限不超過3年。
四、待租賃面積及層高承重
剩余約1.1萬㎡待租賃,單層面積約500㎡;層高:約4.2米,承重:2KN/㎡。
五、入駐要求
(一)研發機構類
1.入駐單位符合“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認定的研發機構、諾貝爾獎科學家實驗室、深圳市新設基礎研究機構、深圳市重點企業研究院、龍華區重點研發機構”規定,根據其研發領域、建設規模及預期取得成果,可租用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不超過3000平方米。
2.入駐單位符合“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認定標準的人才作為帶頭人設立的研發機構”規定,根據其研發領域、建設規模及預期取得成果,可租用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500平方米。
3.入駐單位符合“入選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榜單的企業設立的企業研究院”規定,根據其研發領域、建設規模及預期取得成果,可租用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
(二)科技企業類
1.入駐單位符合“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認定標準的人才作為帶頭人創辦的企業”。
2.入駐單位符合“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中的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廣東省創新創業團隊、深圳市創新創業團隊所在的科技企業(上述團隊、團隊依托單位在企業中合計占股應在扣除風險投資機構股份后占股30%以上)”、“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國家級領軍人才、深圳市地方級領軍人才和深圳市海外高層次A、B類人才所在的科技企業(上述人才應在企業中占股30%以上)”、“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國家級、省級、市級賽事前三等次,區級賽事前二等次的企業及團隊(獲獎團隊需注冊為企業后方可申請)”、“近三年累計獲得風險投資機構投資1000萬元以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30%以上,年度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科技企業”其一規定。
3.經過專家評審推薦入駐且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優質企業。
六、租賃通告鏈接
https://pnr.sz.gov.cn/d-cyyf/web/noticeDetaidls.jsp?type=2¬iceId=1048e7b2b548406db0bd922262aec918¬iceType=5
(聯系人:喬小姐,聯系電話:0755-2104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