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過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
(二)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
(三)上年度末合法有效的社保繳納明細清單(需有社保局章);
(四)若無本條第二項材料的,應當提供上年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需有稅務部門章);
(五)符合申請條件第四項規定條件的企業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項材料:
1.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請提供國高證書;
2.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官網查詢結果截圖(含入庫登記編號、有效期等內容),并加蓋企業公章;
3.近三年內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廣東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主承辦大賽、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主承辦大賽獲獎企業請提供相關獲獎證書(憑證);
(六)按照申請條件第五項規定申報的企業,還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和科研誠信承諾書;
2.項目涉及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批準或者備案文件;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可以選擇提供知識產權證、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省計劃文件等技術水平證明材料。
本項目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特別提醒:申請人和申請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請材料的研究內容和擬取得的學術、技術及經濟指標應科學合理,嚴謹規范,并作為項目評審、合同簽訂、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對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的,我委核實后將不予立項或撤銷項目,并納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同時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