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民辦中小學教師長期從教津貼實施辦法(試行)》(深教規〔2017〕1號)和《深圳市龍華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民辦學校均衡優質發展的實施辦法(修訂)》(深龍華府辦〔2020〕3號),經龍華區教育局審核小組對各學校提交的教師申請材料進行嚴格審核,且結果已在各校內公示一周,現將審核結果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教師的申報條件及審核結果有異議,均可來人、來電、來信向區教育局(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五和大道和觀輔路交匯處錦繡科學園三期D棟,郵編:518109;電話:0755-21042979)反映情況或問題,反映情況和問題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聯系地址或電話,以示負責。區教育局對反映人和反映的情況將嚴格保密,并認真調查核實所反映的情況。
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