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區的正確領導下,大浪街道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把法治政府建設與維護社會和諧相結合,認真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吸引轄區更多群眾共同參與、共同推進法治大浪建設,切實保障群眾享有更多的獲得感、更高的幸福感。現將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具體情況進行梳理,形成書面報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從嚴保障抓落實
我街道分管領導把法治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親自抓,按照省、市、區的文件要求嚴密部署,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召開黨工委會議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結合區法治建設工作方案及法治政府指標考評標準,制定了《大浪街道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及責任分工表,明確目標任務,加強職能部門的協調溝通,形成工作合力。以法治建設考核工作為抓手,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工作,打造一流法治營商環境。
(二)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增強法治思維
街道領導班子成員發揮“領頭羊”的作用,帶動全體機關干部認真學習憲法法律知識,深刻領會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切實增強了法治思維,
有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準確落到實處。2018年,僅組織部開展的高校素質培訓和司法所組織的憲法專題講座全年組織培訓公職人員380人次,各執法部門全年也不間斷開展行政執法等法律法規培訓,有效增強干部隊伍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強法制把關,保障各項工作依法依規
2018年,我街道聘請廣東深寶律師事務所作為政府法律顧問單位,深寶律師事務所選派優秀的律師團隊為我街道提供對重大行政決策草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參與重大項目論證、談判、協議起草及修改審查,審查以我街道為一方當事人的各類協議,及參與處置重大突發性事故、群體性糾紛等重大社會事件以及歷史遺留問題等法律服務。同時,我街道執法隊、土地整備中心、安監辦、司法所等職能部門都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進律師團隊服務,促進各項業務工作依法開展。針對街道目前相關購買法律服務的現象,我街道進一步健全法律顧問管理機制,督促法律顧問更好地履約,確保法治政府各項工作在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軌道上運行。
(四)加快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提升行政執法效能
1、積極配合區執法部門做好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我街道執法部門嚴格按照《廣東省行政執法公示辦法(試行)》要求,配合區執法部門做好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按照區執法部門要求將辦理的行政執法案件按標準在深圳市龍華區政府在線雙公示欄內進行公示。
2、嚴格貫徹《廣東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試行)》要求,配合區執法部門做好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2018年,為嚴格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機制,我街道執法部門為一線執法人員配備了80套執法記錄儀,要求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做到必須佩帶執法記錄儀,并在執法過程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機制。認真落實按照《廣東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試行)》要求,配合區執法部門做好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查工作。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由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的法制員進行法制審查,多維度保障辦案質量。我街道根據城市管理變化適時調整管理思路,不斷創新管理機制,轉向對問題根源的治理,逐步實現城市管理工作績效的最大化和最優化。
3、以問題為導向,認真做好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執法部門定期組織案審人員對行政案卷進行“回頭看”,認真做好行政執法案卷自查自評工作。同時,積極主動配合市、區行政執法案卷(包括處罰、強制、檢查案件)評查工作,對于發現的問題加快落實整改。同時,積極組織一線執法員參與市、區、街道組織的行政執法培訓,有效提高執法人員執法能力和水平。截至11月30日,我街道執法隊行政處罰共立案672宗。安監部門共執法檢查各類企業4007家次,復查企業1257家,下發執法文書8193份,責令整改1759家,查封755家,立案266宗,已作出處罰決定373.14萬元。
同時,我街道安委辦認真落實區和街道兩級工作部署,加強安全工作督導,推動“十大”安全生產整治行動,以地面坍塌、危險化學品、粉塵涉爆企業、鋰電池行業、電氣火災防范、工業園區、大型商超和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等十個行業領域為重點,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嚴厲查處違法行為。行動開展以來,共發現各類安全隱患58625處,整改隱患58360處,罰款148.7萬元;其中,重點檢查電池、粉塵、危化、高溫熔融等高危行業企業546家次,執法處罰15宗,罰款69萬元;關閉搬遷電池企業26家(含轉行6家)、粉塵企業14家、高溫熔融3家(含改變工藝1家);查扣危險化學品10.369噸,行政拘留26人,及時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隱患。
在勞動監察執法中,我街道著力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對勞資糾紛能夠及時介入調查,實時監控,分析研判,確保糾紛及時化解。今年1至11月,共檢查企業4157家,涉及勞務工21.01萬人次,下發《勞動監察違法事項督促整改通知書》60份。勞動監察執法立案13宗,其中代發7份處罰通知書,處罰違法違規企業7家,其中警告1家、罰款6家,共罰款227800元,截至目前,5家企業未交罰款(215200元)。
(五)推進落實政務信息公開,打造陽光、透明政府
扎實推進政務公開,方便群眾辦事。充分發揮政府網站和公眾號平臺作用,推動決策、管理、執行、服務、結果“五公開”及各項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截至11月30日,我街道主動公開信息總數1096條,其中通過政務網站公開406條,通過新聞媒體公開690條。公告、新聞動態類信息公開1071條,各類重點工作1條,政策法規類信息公開4條,財政預決算信息2條,政府工作報告1條,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1條,其他信息公開16條。著力完善街道書記信箱、政府網站咨詢投訴欄目轉辦流程,簡化辦理流程,優化系統程序,提高服務效率。今年以來共辦理咨詢投訴74件,書記信箱127件。對于市民的請求或投訴,做到事事抓落實,件件有回音,辦結率為100%。高質量完成依申請公開回復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流程和法定期限進行答復。
(六)依法接受監督,著力提升化解矛盾法治化水平
2018年,我街道無行政復議案件,不存在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復議答復,以及拒不履行、拖延履行復議決定的行為。依法配合法院的審判活動,按規定出庭應訴、答辯,自覺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和裁定。今年以來,收到以我街道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共計4宗,已出判決、裁定2宗,1宗在審理中,1宗審理時間暫未確定,全年沒有敗訴案件。同時,認真履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相關規定,3宗行政訴訟案件均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參與庭審。
(七)司法行政工作成效顯著,助推法治建設進程
2018年,我街道扎實發揮人民調解、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法治宣傳等司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調解陣地擴大,人民調解工作結碩果。一是人民調解骨干羅翠芳同志榮獲司法部授予的“全國人民調解先進個人”。二是成立兩個專業類的調解工作室,進一步擴大調解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一方面為表揚先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帶動和示范引領作用,市司法局在我街道設立了市級首批個人冠名調解室-羅翠芳人民調解工作室。另一方面人民調解組織進一步延伸,在商業中心商圈增設了大浪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大浪商業中心人民調解室,進一步打造生態、舒適、安全的大浪中心商業圈。今年1-11月,我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各派駐調解室共受理人民調解糾紛案件1188宗,涉及人數2419人次,涉及金額426.73萬元,成功調解1170宗,案件調解成功率為98.49%。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充分發揮,“一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影響力提升。截至11月30日,各社區駐點律師提供各類法律咨詢1387次,參與較大矛盾糾紛72宗。接收社區矯正服刑人員40人,接待來電來訪法律咨詢831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4宗,為受援群眾挽回經濟損失2006021.99元。多措并舉縱深推進法治宣傳工作。認真落實“法律四進”,加大對重點對象普法宣傳力度,不斷增強轄區干部群眾的法治觀念。截至11月30日共計開展法治宣傳活動44場,法治講座35場,發放宣傳資料35余萬份,在轄區營造“尊法 學法 守法 用法”的良好氛圍。
二、存在問題
(一)行政執法規范化有待加強,執法隊伍素質與新時期的法治政府建設要求還有差距,在執法過程中還存在證據收集、執法文書不規范的問題。
(二)行政執法方面存在風險。在執法過程中,特別是在對城中村的違法搭建進行清拆時,由于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損壞了違法當事人的利益,常常受到違法當事人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甚至是暴力抗法。執法隊員人身安全保障不力。
(三)街道轄區中小型企業較多,發展水平參差不齊。盡管我街道領導、業務部門做了大量安全教育及相關監督檢查工作,但企業重效重益,輕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部分企業對安全生產投入不夠,只重視效益,員工流動性大,安全意識淡薄。
龍華區大浪街道辦事處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