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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龍華區2023年低空經濟產業峰會舉行。圖為市民參觀載人無人機。(資料圖片)
今后,無人機有望成為城市交通出行的“新寵”!1月3日,全國首部低空經濟法規——《深圳經濟特區低空經濟產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公布。《條例》自2024年2月1日起實施,從基礎設施、飛行服務、產業應用、技術創新、安全管理等方面助力低空經濟產業“高飛”。
2022年深圳無人機產值近750億元
據悉,《條例》所稱低空經濟,是指以民用有人駕駛航空器和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低空飛行活動為牽引,輻射帶動航空器研發、生產、銷售以及低空飛行活動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飛行保障、衍生綜合服務等領域產業融合發展的綜合經濟形態。
近年來,國家頒布了一系列支持發展低空經濟產業的政策措施。作為“無人機之都”,深圳低空經濟產業發展“飛”出了加速度。2022年8月,深圳繼成為國家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全國通用航空分類管理改革試點后,再次被確定為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區。
目前,深圳已具備較好的低空經濟產業基礎。2022年深圳無人機產值近750億元,占全國七成,其中消費級無人機占據全球70%的市場份額。低空飛行規模方面也保持快速增長,2022年深圳傳統通用航空總飛行量約1.8萬小時,無人機(含消費級無人機)飛行超過380萬架次。
“深圳有必要在低空經濟產業立法上先行先試!”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3日在接受采訪時說。2023年12月29日,《條例》經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近年來深圳低空經濟產業規模效應逐漸顯現,但還存在體制機制障礙、飛行服務能力不足等難題,有必要通過立法在地方權限范圍內明確低空經濟產業發展協調機制,這對打造未來經濟發展重要增長極,推動深圳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林正茂說。
注意到,《條例》對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建設、低空空域協同管理、低空飛行服務、技術創新、安全管理等方面予以規范。其中有不少制度創新,例如要求建立低空經濟產業發展協調機制;明確建設低空飛行服務平臺,為開展低空飛行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提供飛行申報、飛行情報、飛行告警等低空飛行服務。
“未來,無人機等低空飛行有望成為城市‘新時尚’!”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民航發展處處長李勇政說,相比于傳統直升機,無人機具有噪聲小、安全性高等特點,未來隨著量產和成本降低,將成為低空經濟市場的主流,走進千家萬戶。“低空經濟是深圳最有可能實現彎道超車的產業之一,未來應用場景十分廣闊。”
“重大利好!《條例》涵蓋了產業發展各鏈條環節,為企業發展提供了立法保障。”美團無人機公共事務高級經理王震表示。截至2023年11月,美團無人機已在深圳等城市8個商圈落地了22條航線。
根據《深圳市低空經濟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2022—2025年)》,到2025年深圳全市載貨無人機商業飛行突破300萬架次/年,鏈上企業突破1700家,產值規模突破1000億元。
與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建立協同管理機制
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是低空經濟產業發展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一大難題。
“由于低空經濟涉及的空域管理、航空器準入、飛行管制、安全管理等均涉及國家事權,深圳僅可以在地方事權范圍內有限參與,要切實解決低空經濟產業發展面臨的問題,一方面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授權支持,另一方面也有必要通過經濟特區立法,在地方權限范圍內明確低空經濟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和低空飛行協同管理機制。”林正茂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注意到,《條例》在建立產業發展協調工作機制上提出多項規定。例如要求市政府建立低空經濟產業發展協調機制,明確低空經濟產業發展工作的職責分工;要求市政府與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建立低空飛行協同管理機制,協調解決本市低空飛行領域的空域劃設、飛行活動監管等重大問題。
支持社會資本參與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建設
低空飛行基礎設施是低空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支撐,由于各類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建設成本較高,且需要取得多部門的審批或支持,為高效推進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建設,《條例》作出多個規定,例如明確由市政府統籌本市低空飛行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同時支持社會資本依法參與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鼓勵社會資本建設的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共享。做好低空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明確編制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應當堅持綠色發展、節約集約原則,做好與其他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的協調與銜接。
低空飛行服務平臺可預約“飛的”
隨著低空經濟產業迅速發展,未來無人機將成為城市交通出行的新時尚。在打“飛的”之前,如何申請預約“空中的士”?空中航線怎么調度?這需要一個統一的服務平臺來管理。
為提升對低空飛行活動的管理服務效能,《條例》在低空空域劃設及資源統籌使用、低空飛行服務管理、低空飛行活動申請等方面作出規定。其中規定,市政府組織建設低空飛行服務平臺,在低空飛行協同管理機制的統籌下,依托低空飛行數字化管理服務系統,為開展低空飛行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飛行申報、飛行情報、飛行告警、信息發布等低空飛行服務和協同運行服務。
《條例》還規定,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有關規定,明確單位和個人開展低空飛行活動,依法需要提出低空飛行活動申請的,按照規定向有權機構提出;在固定空域內實施常態化飛行活動的,可以提出長期飛行活動申請。
推動開通市內城際低空航線
為拓展低空飛行應用場景,提升低空飛行規模效應,《條例》明確市、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加強低空飛行在城市管理領域的應用,并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低空飛行在各領域的應用。
在應急救援方面,推進低空飛行快速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強低空飛行在應急處置、醫療救護、消防救援等領域的應用。城市管理服務方面,推動低空飛行在國土資源勘查、工程測繪、農林植保、環境監測、警務活動、交通疏導、氣象監測等方面的應用。交通運輸方面,推動開通市內、城際、跨境等低空客貨航線,支持探索在機場、鐵路樞紐、港口樞紐、核心商務區等開展低空飛行聯程接駁應用。物流配送方面,加強無人駕駛航空器在快遞、即時配送等物流配送服務領域的應用。文體旅游方面,推動低空文化園區、低空消費小鎮、低空飛行營地等建設,鼓勵開展低空運動、低空旅游等活動。
《條例》還提出,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在本市設立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應用測試基地和適航審定類研究機構,為低空飛行提供相關服務。規定從事低空飛行活動,應當遵守國家空域管理、飛行管理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市政府的相關規定,依法取得相關資質、符合相關管理要求。
據《深圳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