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亮鑫實業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MA5FQ7X43M):
你單位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案,因你單位逾期未繳納罰款,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內容詳見附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因受送達人采用郵寄等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深水政(龍華)催告字〔2024〕第08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請你單位于本催告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我局提出。
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地址:龍華區梅龍大道98號龍華行政服務中心3棟106
電話:0755-21043971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深水政(龍華)催告字〔2024〕第08號】
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