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言(身份證號碼:41232119*******358):
經查明,你(單位)涉嫌危及排水設施安全運行,我局擬作出行政處罰(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因受送達人采用郵寄等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深水政(龍華)罰告字〔2025〕第1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你(單位)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提出陳述、申辯意見。逾期未陳述、申辯的,視為你(單位)放棄陳述、申辯權利,本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你(單位)有權要求舉行聽證。如你(單位)要求聽證,應當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單位提出申請。逾期不申請聽證的,視為你(單位)放棄聽證權利。
聯系地址:龍華區梅龍大道98號龍華行政服務中心3棟106
電話:0755-21043971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深水政(龍華)罰告字〔2025〕第1號】
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