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亮鑫實業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MA5FQ7X43M):
經查明,你單位涉嫌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我局擬作出行政處罰(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因受送達人采用郵寄等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深水政(龍華)罰告字〔2024〕第3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你單位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提出陳述、申辯意見。逾期未陳述、申辯的,視為你單位放棄陳述、申辯權利,本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聯系地址:龍華區梅龍大道98號龍華行政服務中心3棟106
電話:0755-21043971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深水政(龍華)罰告字〔2024〕第3號】
深圳市龍華區水務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