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動態
一、廣東高院發布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
【合規資訊】
2025年7月1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涉及搭知名品牌便車、以隱蔽方式重復侵權、生產銷售假冒商標產品、侵害他人發明專利等惡意侵害知識產權行為。包括:泰某公司訴振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糾紛案、金某公司訴何某某等侵害商標權糾紛案、榮某株式會社訴迪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瑞某公司訴熱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卡某公司訴張某某侵害商標權糾紛案、超某公司訴安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資訊來源:廣東法院網)
【合規提示】
建議企業:一是強化知識產權合規管理,嚴格核查商標授權范圍和專利使用許可,防范因惡意侵權觸發懲罰性賠償;二是建立內部風險監測與舉證機制,完善侵權排查、證據留存和供應鏈審查流程,提高侵權風險識別管控能力;三是高度重視侵權警示并及時整改,一旦收到權利人警告或法院訴狀,應立即組織法律團隊評估風險,如確定屬實應迅速采取下架、停止使用、協商授權等應對措施,避免被認定為“惡意侵權”,防止懲罰性賠償責任擴大。
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部署開展充電寶質量安全集中整治
【合規資訊】
2025年7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開展充電寶質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部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于今年7月至9月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充電寶質量安全集中整治,全面加強充電寶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此次集中整治涵蓋五個重點方向:其一為強化 CCC 認證監管,其二是加強質量監督抽查,其三為全面加強監管執法,其四為加大召回工作力度,其五是壓實平臺主體責任。(資訊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合規提示】
建議相關企業:一是全面自查產品質量管理體系,確保設計、生產、檢測環節符合國家標準及CCC認證要求;二是強化流通環節合規管理,配合質量監督抽查與執法檢查,及時下架不合格產品,防止安全隱患擴大;三是嚴格履行入駐商戶資質審核和在售產品質量監測義務,落實下架、召回、信息公示等責任,防范因銷售不合格產品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三、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通報33款移動應用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
【合規資訊】
2025年7月24日,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通報33款移動應用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被通報APP所涉問題包括: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未逐一列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圍;在申請打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權限時,未同步告知用戶其目的;征得用戶同意前就開始收集個人信息;實際收集的個人信息超出用戶授權范圍;配置文件中聲明的可收集個人信息的權限超出相關功能的必要范圍;實際收集的個人信息超出相關功能的必要范圍;實際收集個人信息的頻率超出相關功能的必要范圍;提前要求用戶打開非當前功能所需的可收集個人信息權限;強制要求用戶打開非必要的可收集個人信息權限;強制要求用戶提供非必要的個人信息;廣告存在誤導、欺騙用戶行為。(資訊分類:境內,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數據和隱私保護;資訊來源:國家網絡安全通報中心)
【合規提示】
建議企業:一是全面梳理應用的個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環節,確保在隱私政策中逐一列明收集目的、方式和范圍,申請權限時同步告知用戶用途,避免出現“先收集后告知”或超范圍收集的情形;二是落實最小必要原則,對權限申請、個人信息類型、收集頻率逐項核查,確保與實際功能相匹配;三是建立廣告與推薦內容的合規審查機制,杜絕虛假、誤導或誘導性展示,設置內部定期合規檢查與用戶投訴快速處理機制。
四、市場監管總局約談三家外賣平臺企業
【合規資訊】
2025年7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針對外賣行業存在的惡性競爭、價格欺詐、食品安全責任缺失等問題約談三家平臺企業,要求平臺企業進一步規范促銷行為,推動行業回歸理性競爭軌道。本次約談主要內容包括:嚴守法律法規,壓實主體責任;規范促銷行為,禁止惡性競爭;構建多方共贏生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資訊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合規提示】
建議外賣平臺企業:一是切實履行食品安全與交易合規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供應商資質審核、餐品安全追溯及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二是規范價格和促銷機制,杜絕通過虛假折扣、惡意補貼、價格操縱等方式擾亂市場秩序,同時完善透明公示和用戶知情機制,避免被認定為價格欺詐;三是優化平臺生態規則,平衡商戶、騎手與消費者三方利益,推動建立公平競爭與合作共贏的行業環境,從而降低被監管約談、處罰或限制經營的合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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