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動態
一、最高檢發布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制售偽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合規資訊】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6件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制售偽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旨在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震懾作用,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放心、安全的消費環境。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分別為潘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袁某甲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污染環境案,吳某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陳某、孫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王某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武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假藥案。(資訊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合規提示】
建議企業:一是嚴格把控原材料采購、生產工藝、質量檢測等環節,確保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對經銷商網絡實施動態監控,建立下游客戶資質審查和銷售記錄追溯制度,防范偽劣商品流入市場。尤其注意網絡平臺、直播間等新興銷售渠道的合規性,避免因渠道管控疏漏承擔連帶責任。二是定期組織員工學習《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規,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對生產、質檢、銷售等關鍵崗位人員實施合規考核,明確責任邊界。三是主動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專項整治,對監管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并建立長效機制。定期開展合規審計,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驗證產品質量,提升社會公信力。
二、公安部公布5起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犯罪典型案例
【合規資訊】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安部公布五起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犯罪典型案例,涉案總金額超 13 億元,涉及場外配資、非法期貨經紀、虛假投資咨詢等多種違法形式。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分別為:上海李某等人非法經營案,江蘇謝某平等人涉嫌非法經營案,安徽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經營案,廣東王某增等人涉嫌非法經營案,廣東金某犇等人涉嫌非法經營案。(資訊來源:公安部)
【合規提示】
建議相關企業:一是開展證券融資融券、期貨經紀、投資咨詢等金融業務,必須依法取得中國證監會等監管部門核準的經營資質。定期核查業務范圍與資質許可的匹配性,避免通過 “虛擬子賬戶”“商品銷售掩護” 等方式規避監管,防范因無證經營面臨刑事追責及高額罰金。二是嚴格遵循《證券法》《期貨和衍生品法》等規定,不得為客戶提供超過法定杠桿比例的配資服務,不得通過虛構交易標的、虛假宣傳高回報等手段誘導客戶參與非法交易。三是不得以“知識講座”“課程銷售”等名義變相開展證券投資咨詢,不得利用直播平臺、小程序等渠道進行虛假宣傳或誤導性營銷。建立營銷內容合規審查制度,確保宣傳材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金融營銷相關規定,避免因誘導性宣傳被認定為非法經營或詐騙犯罪。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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