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動態
一、歐洲消費者組織發布GDPR跨境執行建議
【預警資訊】
當地時間11月20日,歐洲消費者組織(the European Consumer Organization,BEUC)發布一份標題為《讓跨境GDPR執法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Making cross-border GDPR enforcement work better for consumers)的文件,針對消費者提出的違反《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投訴困難的問題提出改善跨境執法的建議,以保障消費者個人數據基本權利。(資訊來源:歐洲消費者組織)
【要點提示】
建議企業關注如下要點:一是加強公司內部的風險評估,根據收集與處理的個人信息是否包含敏感信息、是否獲得用戶授權、是否充分告知數據使用的目的及用戶享有的權利、是否對數據進行脫敏等問題進行風險識別、評估、核查與整改;二是建立統一的數據合規管理機制,對數據隱私政策、數據保護合同模板、數據服務協議等文件進行統一歸檔并按時更新,設置合規管理部門統一處理各業務環節的數據糾紛;三是出現數據管理違規情形時,積極配合調查,按要求開展披露工作。
二、某運輸服務公司因業務部門估值不當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罰款4500萬美元
【預警資訊】
當地時間2024年11月22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某運輸服務公司處于4500萬美元的罰款,該公司不當地估值了其表現最差的業務部門,導致收益被實質性誤報,違反了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GAAP),最終該公司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達成和解,同意支付4500萬美元的罰款。(資訊來源: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要點提示】
建議企業關注如下要點:一是準確評估商譽減值,企業應定期進行商譽減值測試,嚴格遵循會計準則進行財務報告和估值,形成明確的內部分析,避免依賴可能被認為是不可靠或不符合市場實際情況的外部估值;二是完善內控機制,定期審查和更新內部會計制度和程序,以符合最新的法律和監管要求,企業還可以為董事和特定員工制定培訓要求,以提高他們對會計準則的內容與財務報告責任的認識;三是加強財務報告信息的透明性和完整性,企業在與外部顧問合作時,應盡可能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包括可能影響估值的銷售意向書或協議,確保財務報告信息的透明性和完整性。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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