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動態
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49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
【合規資訊】
2024年10月22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49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其中指出,在2024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多家企業生產的化妝品檢出成分與產品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不一致。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涉事企業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資訊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合規提示】
建議化妝品企業:一是強化生產過程中的質量管控,確保化妝品原材料來源合法且具備相應的檢驗合格證明,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注冊批準的成分配比和生產工藝執行,生產后成品須經過全面的質量檢測,確保所有指標均符合要求;二是建立產品召回機制,必要時及時召回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并告知消費者召回的原因,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產品風險;三是提高管理人員對產品質量的責任意識,建立明確的人員責任追究機制,將產品質量與管理層績效考核掛鉤,促使員工重視產品的合法生產和注冊。
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對廣東某基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合規資訊】
10月2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對某基金公司出具警示函。經調查,該基金公司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未履行謹慎勤勉義務和未按基金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定期報告的違規情形。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要求公司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資訊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
【合規提示】
建議基金公司:一是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定期評估和完善公司的現行制度與業務流程,加強合同與內控情況的審查,及時彌補內控薄弱環節;二是合法合規推介產品,如實說明產品的重要內容,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充分揭示投資風險,確保產品推介材料內容與產品合同內容保持一致,不一致時應當向投資者特別說明;三是貫徹執行信息披露規定,依法披露定期報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并且應當保證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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