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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
【合規資訊】
2024年10月19日,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旨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國際防擴散義務,加強和規范兩用物項的出口管理。(資訊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合規提示】
建議出口企業:一是建立健全內部貿易合規管理制度,設立專門的貿易合規管理部門,負責貿易合規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在出口業務開展前結合相關法規及政策文件對業務的合規性進行審核,為出口經營者提供支持性服務的經營者、境外進口商、最終用戶等也應正確履行條例要求的“在涉嫌兩用物項出口管制違法行為及時向商務部報告的義務”;二是強化采購物項的合規管理,由法務合規、技術研發等部門共同判別本企業采購、研發、生產的物項是否屬于兩用物項,必要時可以聘請外部專業機構協助,或者向商務部提出咨詢;三是妥善保存如出口許可證、出口憑證等文件資料,以配合監管部門對交易的監督檢查或對潛在違法行為的調查。
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推進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的實施意見》
【合規資訊】
2024年10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關于推進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旨在落實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風險防控,促進產品質量水平提升。(資訊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合規提示】
建議制造業企業:一是建立企業內部的產品追溯體系,實現從生產到銷售的全程追溯,密切關注市場監管總局后續發布的最新質量安全追溯產品清單,并根據其要求不斷完善內部產品追溯流程,以降低潛在的質量風險;二是根據業務需求,自主選擇利用合適的商品條碼、物聯網標識編碼、數字身份碼、強制性產品認證編碼或其他具備質量安全信息的追溯碼與全國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對接,實現實時數據共享,確保產品質量信息的全程追溯與監管對接;三是如實填報企業的基本信息、產品信息及流向信息,確保質量安全數據的完整性,銷售企業可以通過掃碼等方式核驗產品信息,并按追溯平臺要求歸集重點工業產品進貨和銷售信息,確保數據上傳的及時性與準確性。
三、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發布《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機構定點管理辦法(試行)》
【合規資訊】
2024年10月14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了《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機構定點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試行辦法旨在加強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機構定點管理,規范服務行為,提高長期護理保險基金使用效能,保障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合法權益。(資訊來源: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合規提示】
建議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機構:一是規范人員管理,可以通過對人員進行實名制的方式加強人員的信息管理,同時通過培訓、考核以及工作質量要求等方式加強機構人員行為的約束;二是健全長護服務內部管理制度,配備符合法定資質的護理員,保證人員類型、數量與服務能力、服務范圍相匹配,健全與長期護理保險政策規定相適應的內部財務與管理制度,配備能與醫保平臺相對接的信息技術條件;三是定期核查長期護理保險基金使用情況,識別不規范使用基金的風險,要求業務人員不得進行超標準結算,并可以通過設置檢查項進行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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