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速遞
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合規資訊】
2024年9月1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九章九十九條,主要內容包括金融租賃公司設立及變更、業務范圍、公司治理、資本與風險管理、監督管理、風險處置與市場退出等。(資訊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合規提示】
建議金融租賃公司:一是加強對租賃物的監督和管理,包括加強租賃物適格性監督和強化租賃物價值的評估管理,清晰權屬、通過制定租賃物評估辦法,明確評估程序、影響因素和方法等以強化管理;二是充分關注公司治理,及時依照《辦法》規定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在章程中明確規定股東義務;三是開展風險管理與異常行為排查,根據自身業務情況,進行相關業務條線及流程梳理,通過建立覆蓋各類員工的管理制度等方式加強對員工異常行為的監督。
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的通知》
【合規資訊】
2024年9月1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了18條工作要求,具體包括重視移動應用管理工作、加強移動應用統籌管理、建立移動應用業務合規審核機制、加強移動應用網絡安全管理等。(資訊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合規提示】
建議金融機構:一是強化移動應用管理,將提供線上服務的移動應用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建立移動應用臺賬、完善準入退出機制,對各業務部門及各分支機構的移動應用進行統一的建設及規劃;二是建立移動應用個人信息保護制度,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在顯著位置告知用戶收集個人信息的目的、使用及保護方式,通過公布投訴渠道信息、及時處理信息泄露等途徑保護用戶權益;三是明確機構內部移動應用管理部門和責任人、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將移動應用方案設計的安全性、移動應用運行過程中的風險管理要求落實到業務需求、產品研發、推廣和運用等環節。
三、全國網絡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敏感個人信息識別指南》
【合規資訊】
2024年9月14日,全國網絡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了《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敏感個人信息識別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主要內容包含:相關術語與定義、敏感個人信息識別規則、及常見敏感個人信息類別和示例。(資訊來源:全國網絡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合規提示】
建議企業:一是確保敏感個人信息處理合規,參考《指南》的規定,關注敏感個人信息的類別和范圍,注意識別和評估敏感個人信息,例如生物識別信息、宗教信仰信息等;二是對敏感個人信息進行分類管理,通過分開存儲并設置專門的保護措施等方式進行區分,建立敏感個人信息安全管理方案,對處理信息的行為加強管控、記錄和監督;三是關注個人信息匯聚或融合后的變化情況,企業應注意評估個人信息匯聚或融合后的整體屬性,以更全面地考慮數據安全,維護用戶個人隱私和相關利益。
四、中國證券業協會修訂發布《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2024)》
【合規資訊】
2024年9月20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修訂發布了《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2024)》(以下簡稱《規則》)。《規則》共七章六十三條,主要內容包括:保薦執業規范、保薦責任和協作、廉潔從業、建立保薦代表人名單分類機制等。(資訊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
【合規提示】
建議保薦機構:一是修改完善內部保薦業務管理制度,重點明確保薦代表人的執業規范和責任承擔,明確保薦項目的申報、審查及后續監管機制;二是加強對于保薦代表人的管理,定期對保薦代表人進行業務培訓,培訓內容可包括保薦業務相關的理論和技能等,同時逐步完善保薦項目風險評估與跟蹤機制,建立健全保薦項目全過程管理機制;三是建立和完善內部問責制度,細化保薦業務負責人、保薦業務部門負責人、保薦代表人、質控、內核等業務全鏈條人員的要求,明確履職規范。
【聲明】
1.本期信息內容由深圳市司法局編輯發布,由深圳市鵬城法律合規研究院提供技術支持,轉載請注明以上信息;
2.本期信息僅做分享與交流之用,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或建議;
3.任何主體均不應當以本期信息及所載內容作為分析和判斷的基礎;
4.企業在做出任何可能影響經營管理的決定前,建議咨詢合規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