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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對銻等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合規資訊】
2024年8月15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2024年第33號公告,決定對部分銻、超硬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公告自2024年9月15日正式實施,其中明確了出口經營者應當辦理的出口許可手續以及所需提交的資料和文件。(資訊來源:商務部)
【合規提示】
建議企業:一是嚴格審查企業出口物項,修訂和完善企業內部的出口管理制度,明確出口申報、許可申請、審查及后續監管等環節的操作流程和責任分工;二是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出口許可手續,并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填寫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申請表,依法依規出口物項;三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海關手續,如實申報并接受海關監管。
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
【合規資訊】
2024年8月15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共九章36條,分別對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的運營基礎、站點設置、運營線路、運營車輛、作業流程、安全管理及服務監督作出了規定。《指南》自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資訊來源:交通運輸部)
【合規提示】
建議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企業:一是強化客運、貨運物流、郵政快遞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企業內部針對農村客貨郵業務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車輛運輸、線路安全、站點設置等關鍵環節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確保運營過程中的安全可控;二是優化郵件和快件的配送流程,建立高效的物流管理系統,精確跟蹤每一件郵件和快件的配送進度,并制定配送過程中出現問題時的應急預案,及時應對各種突發狀況;三是建立完善的服務質量監控和反饋機制,定期收集和分析用戶反饋,定期梳理、總結服務質量問題,并不斷了解農村地區用戶的需求和問題,及時進行服務調整和優化。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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