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動態
一、工信部通報17款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軟件
【合規資訊】
2024年7月2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發布通報,指出在近期抽查中發現17款APP及SDK存在侵害用戶權益的行為。所涉問題包括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違規或超范圍收集、使用個人信息;SDK使用說明不完整;SDK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等。工信部已明確要求相關APP及SDK按照法律法規進行整改。工信部強調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需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實保護用戶合法權益,共同營造健康、安全的網絡生態環境。(資訊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合規提示】
建議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企業:一是加強內部運營產品的合規審查,對所有上線的APP及SDK進行嚴格的合規性審查,確保不存在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等侵害用戶權益的違規行為;二是定期對開發、運維等關鍵崗位的工作人員進行數據保護和隱私合規培訓,提升業務人員合規意識,確保在產品開發、運營和更新中嚴格遵守數據合規、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安全法律法規要求:三是明確業務過程中經營的SDK引入標準和流程,對第三方SDK產品進行嚴格篩選和審查,并在產品使用說明中列舉產品所需權限、數據收集范圍和用途,防止用戶權益受損。
二、生態環境部公布第十七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合規資訊】
2024年7月30日,生態環境部公布河南、貴州、浙江、內蒙古、四川、遼寧等地六起危險廢物環境違法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案例包括利用暗管直排危險廢物、非法收購處置廢機油、非法傾倒油漆廢物、非法傾倒廢鹽、非法處置廢三元催化劑裝置及私設暗管排放廢酸等行為。生態環境部表示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運用科技手段快速排查違法行為,切斷非法利益鏈條,嚴防環境風險。(資訊來源:生態環境部)
【合規提示】
建議制造業企業:一是取得合法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設立專人負責經營許可證的申請和維護,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及時向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確保許可證在有效期內,避免因經營資質問題引發法律風險;二是建立全面、準確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詳細記錄廢物的產生、轉移和處置情況,確保危險廢物的收集、存儲和處置等數據準確、可追溯;三是加強針對員工的危險廢物處理相關的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危險廢物處理規范和操作流程,確保員工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三、公安部公布五起針對企業財會人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典型案例
【合規資訊】
2024年7月30日,公安部公布了五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例。主要詐騙手段為:詐騙分子通過將木馬病毒偽裝成常用的辦公或財務軟件,侵入公司系統后遠程控制受害者的計算機;冒充公司高層或客戶,在社交軟件上與財務人員進行溝通,最終誘使其進行大額轉賬等。(資訊來源:公安部)
【合規提示】
建議企業:一是加強財務審批和支付環節合規管控,對于所有涉及資金轉移的請求,設置多重驗證流程,例如雙重授權機制,確保每筆交易都經過至少兩名不同的負責人審核并確認;二是利用網絡安全技術加強病毒審查以保證資金安全,比如定期更新防病毒軟件、部署入侵檢測系統、開展定期的網絡安全評估,以識別并阻斷潛在的安全威脅;三是定期對員工進行反詐騙培訓,特別是針對財務部門開展資金支付安全等內容的普及,讓員工了解不法分子常用的偽裝和欺騙策略。
四、上海網信辦公布10種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常見問題
【合規資訊】
2024年7月30日,上海網信辦自2024年4月至7月對屬地21款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共發現80余項問題。檢查發現的常見10種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問題包括:隱私政策內容不完整、強制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收集用戶敏感信息未同步告知目的及必要性、未主動提示用戶閱讀隱私政策、收集與業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收集個人信息的頻度超出業務功能實際需要、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注銷機制無效、未經用戶同意收集個人信息和超范圍使用個人信息。(資訊來源:上海網信辦)
【合規提示】
建議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一是全面審查并完善隱私政策,在隱私政策中詳細列舉收集個人信息的業務功能、類型、目的和方式,確保內容完整、清晰、易于理解,在更新條款后主動提示用戶閱讀隱私政策,向用戶進行顯著的提示;二是嚴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則收集個人信息,僅收集實現業務功能所必需的部分,對于非必要個人信息,不得強制要求用戶提供;三是建立便捷高效的賬號注銷機制和用戶反饋渠道,確保用戶能夠方便快捷地注銷賬號,并清除與用戶相關的個人信息,及時了解、響應、處理投訴和建議,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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