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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于2024年正式施行
【合規資訊】
10月24日,《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發布。《條例》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國出臺的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條例》共七章,主要明確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原則要求和監督管理機制、未成年人網絡素養促進、網絡信息內容規范、個人信息網絡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等內容。(資訊來源:國務院)
【合規提示】
《條例》進一步明確了企業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合規義務。一是對于制造、銷售未成年人保護軟件或智能終端產品的企業,應預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或以明確的方式指引用戶進行安裝,確保軟件和產品能有效識別違法和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二是對于具有顯著影響的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應在平臺服務設計和研發階段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特點,并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專區等產品或服務。三是網絡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者應建立對網絡欺詐行為的預警、監測和處置機制,利用現代技術如人工智能和大數據來加強對欺詐信息的檢測和監控。
二、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范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
【合規資訊】
10月2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促進金融租賃公司規范經營和合規管理的通知》(金規〔2023〕8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健全公司治理和內控管理機制、規范融資租賃經營行為、有的放矢提升金融監管有效性和建立健全監管協作機制等四個方面提出十三項監管要求。(資訊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合規提示】
建議金融租賃企業規范融資租賃經營行為,一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股權管理的規定、董事及高管的行為標準。對董事會的參與度和決策貢獻度進行量化評估,周期性地評價董事的履職表現,確保其有效地執行職責。對于存在的違規行為,企業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定,執行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罰款或解雇等紀律處分;二是明晰租賃物的定義,并制定相應的標準與要求。對于售后回租業務的限額,應進行嚴格管理,根據市場與經濟環境的變化,合理設定此業務的上限;三是對售后回租業務及其評估機構進行全面管理,包括確定評估機構的入駐標準、評估流程、方法,并構建健全的資產價值評估體系。
三、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將于2024年施行
【合規資訊】
10月24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以下簡稱《海洋環境保護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海洋環境保護法》共九章,包括總則、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海洋生態保護、陸源污染物污染防治、工程建設項目污染防治、廢棄物傾倒污染防治、船舶及有關作業活動污染防治、法律責任和附則。(資訊來源:中國人大網)
【合規提示】
建議企業嚴格落實《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一是直接向海洋排放工業廢水、醫療污水等的企業應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嚴格按照許可證中關于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濃度、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和自行監測等要求執行,同時禁止通過私設暗管或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方式逃避監管;二是優先使用清潔低碳能源,并采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以防止對海洋環境的污染,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減輕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海洋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危害;三是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遵守相關法規,避免因違法行為受到處罰,影響企業的信用評價。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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