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涵蓋社會生活各個方面,關系群眾切身利益,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所在。自2021年9月1日起,深圳全面實施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由街道名義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一直以來,基層能否真正“接得住”,是行政執法權下沉的核心問題。
如何破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難題?2月15日,深圳市龍華區出臺《龍華區關于推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提質增效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提出7大方面30條“硬核舉措”,推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提質增效,提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軟實力”。
“在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的基礎上,融入了更多區域元素,更加貼合龍華區的實際。”龍華區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執法質效,讓行政執法更規范更具公信力。”
深入調研,堅持問題導向促提升
2022年初,深圳市龍華區司法局多次赴轄區內相關執法單位開展調研,對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案件分布、隊伍組成、存在問題和困難等進行全面摸排。2022年3月,在充分調研、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關于持續深化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調研報告》。
2022年6月,龍華區司法局結合調研情況和街道需求,擬定了《龍華區關于推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提質增效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其后,多次召開座談會、專題研討會,先后4次就《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向27個區相關行政部門及6個街道辦事處書面征求意見,共收到28條有益意見和建議。
“針對調研發現的管理與執法銜接不夠緊密、協調聯動不夠順暢、執法力量不夠充足等問題,我們堅持問題導向,反復對《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進行研究、修改、完善,《若干措施》的出臺將有望破解這些執法難點堵點問題。”龍華區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正式出臺,提出7大方面30條硬核舉措
2月15日,龍華區正式出臺《龍華區關于推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提質增效的若干措施》,主要內容包含“全要素暢通銜接機制、全過程嚴格執法程序、多方位加強隊伍建設、多維度聚焦培訓指導、多領域增強協調保障、多環節探索數字賦能、多渠道強化執法監督”7大方面30條硬核舉措。
實行清單化管理機制,促進執法與行業管理的銜接;組建區政府行政執法聯席委員會,協同解決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疑難問題;開展“沉浸式”培訓、“案例式”指導,提高基層執法能力和水平;開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專項巡察,筑牢嚴格管理防線……《若干措施》聚焦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急難愁盼”問題,創新性提出系列針對性舉措,形成一套嚴密的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若干措施》要求,各有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立“一盤棋”的大局意識;要結合責任分工,周密部署、協調聯動;要樹立服務為主、管理為輔、執法兜底的行政理念;要注重工作實效,出實招、出硬招、出真招,將推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經驗上升為制度予以固化。
持續深化,確保行政執法工作高質量推進
“《若干措施》對推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提質增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龍華區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說,“對于當前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存在的共性問題,提出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增強執法保障力度等舉措,協調推動執法力量、執法資源向基層傾斜。”《若干措施》在體現戰略性的同時,提出了能夠有效解決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可行性建議,有利于促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保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高質量推進。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若干措施》出臺后,龍華區將持續深化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依法有序推進《若干措施》落地見效,助推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有力度、有步驟、有成效,全面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實現行政執法水平的普遍提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