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罰單位 :深圳市富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687566165G
法定代表人:張莉
住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富康社區油松路與東環二路交匯處富馳大廈421
我局于2025年2月17日對你單位涉嫌拖欠員工工資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經查,你單位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拖欠劉進初2023年12月份至2025年1月份工資共計210000元。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以上事實有《勞動監察責令改正通知書》、勞動合同、勞動監察調查詢問筆錄等材料證明。
以上事實違反了《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條的規定。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和《深圳市勞動監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序號31第(三)項規定,違法程度“嚴重”情形:克扣或者拖欠四個月以上的工資,勞動保障部門對用人單位處以五萬元罰款。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五萬元整(¥50000)。
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具體見附件1),并將繳納回執交到深圳市龍華區人力資源局208室(地址:深圳市龍華區清龍路8號,聯系人:歐陽先生,聯系電話:0755-21011935)。逾期不繳納的,我局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數額不超出罰款數額)。
你單位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深圳市龍華區人力資源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