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旗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900694752919G):
2021年10月15日,你單位根據《龍華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管理辦法》的程序及規定入駐龍華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下稱“園區”)。2022年8月,你單位因實際業務經營需求搬離園區,入駐園區時間未滿5年,違反了《龍華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管理辦法》(深龍華人規〔2021〕1號)(下稱《入駐管理辦法》)的規定第五條第一項“入駐機構須與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簽訂入園承諾書,承諾在園區內經營5年及以上”相關規定。
你單位在入駐期間已申領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間的場租補貼人民幣42807.6元、裝修補貼人民幣17252元,合計人民幣60059.6元。根據《入駐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若機構在5年內搬離園區的,須退還已領取的場租和裝修補貼”及你單位申請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間的裝修補貼和場租補貼時簽訂的《填表聲明與保證》第六條“本單位若在5年內搬離園區的,主動退還已領取的場租和裝修補貼”的規定,你單位因入駐未滿5年即搬離園區,應主動退回在入駐期間已申領的場租補貼人民幣42807.6元、裝修補貼人民幣17252元,合計人民幣60059.6元,但你單位至今仍未退回。
因此,我局擬決定收回你單位在入駐期間已申領的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2月28日場租補貼人民幣42807.6元、裝修補貼人民幣17252元,合計人民幣60059.6元。
本單位于2024年10月18日向你單位作出《深圳市龍華區人力資源局關于擬決定收回已發放的入駐單位扶持政策補貼的告知函》,因通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參照《民事訴訟法》有關公告送達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如你單位對此有異議,請在收到本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聯系人:周小姐 聯系方式:0755-23772851-8004);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無異議。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龍華區人力資源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