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晟興體育文化有限公司:
因無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單位送達文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勞動監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深(龍華)勞監告〔2023〕D-059號]。本勞動監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內容如下:
經查,你單位存在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我局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現將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告知如下:
違法事實:經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勞動)初步調查,你單位涉嫌拖欠員工工資。我局于2023年11月8日向你單位發出勞動監察詢問通知書,你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按照勞動監察詢問通知書要求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接受調查詢問;拒絕提供或者報送用工信息等相關材料。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以上事實有勞動監察詢問通知書、勞動監察文書送達回證、勞動監察責令改正通知書送達公告、視聽資料等材料證明。
以上違法事實違反了《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現依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參照《深圳市勞動監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序號147、序號148,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
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請你單位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到:深圳市龍華區人力資源局(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龍路8號二層208室,聯系人:袁女士,聯系電話:0755-21011935)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未進行陳述或者申辯,視為你單位對被告知的違法事實無陳述和申辯意見。根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本勞動監察責令改正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滿3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龍華區人力資源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