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分 類:
發布日期:2022年05月27日
名 稱:深圳市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辦法
文 號: 主 題 詞: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升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殘疾人輔助器具需求,根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廣東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實施辦法》(粵殘聯〔2018〕6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殘疾人輔助器具是指殘疾人使用的,特別生產的或一般有效的,防止、補償、減輕、抵消殘障的產品、器械、設備或技術系統。
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是指各級殘疾人聯合會(以下簡稱“殘聯”)開展的殘疾人輔助器具購置補貼以及需求調查、適配評估、使用指導、借用及維修、服務回訪等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殘疾人是指:
(一)持有深圳市或區殘聯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深圳市戶籍殘疾人;
?。ǘ┏钟猩钲谑卸壖耙陨系木C合醫院或深圳市二級及以上設有兒科的??漆t院出具的醫療診斷結果的深圳市戶籍0-17歲疑似殘疾兒童(診斷結果自出具日起1年內有效);
(三)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深圳市戶籍殘疾軍人;
?。ㄋ模┏钟小吨腥A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的深圳市戶籍傷殘人民警察。
第二章 輔助器具購置補貼
第四條 市殘聯按照殘疾人的功能障礙、輔助器具特點及技術要求,以“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為原則,制定《深圳市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目錄》,并在市殘聯門戶網站上發布。市殘聯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目錄適時進行修訂。
第五條 區殘聯對轄區殘疾人購置《深圳市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目錄》范圍內的輔助器具進行補貼。
第六條 殘疾人所購置的輔助器具,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保修卡等文件,符合國家相關質量要求。
第七條 輔助器具購置補貼申請流程:
(一)申請。殘疾人可通過政務服務網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區服務窗口提出輔助器具申請。
?。ǘ┰u估。所需輔助器具屬于基本型的,由街道殘聯或區殘聯(含新區,下同)審核并組織適配評估(不具備開展評估條件的區殘聯,可委托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或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出具適配評估報告;所需輔助器具屬于發展型的,由街道殘聯、區殘聯逐級審核,報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評估并出具適配評估報告。
?。ㄈ┭a貼。殘疾人按評估報告,在輔助器具適配目錄范圍內自主選擇購置輔助器具,并憑發票向區殘聯申請相應的經費補貼。
對在深圳市內遷移戶籍的殘疾人,已在遷出地申請獲準享受輔助器具購置補貼的,當年度補貼經費由遷出地結算。
第八條 殘疾人購置輔助器具費用等于或低于適配目錄相應標準的,按照實際購買費用給予補貼;高于適配目錄標準的,按適配目錄標準給予補貼,超出部分由殘疾人本人承擔。
不按評估報告、超目錄范圍或未經評估自行購置輔助器具所發生的費用,不予補貼。
已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支付范圍的輔助器具,按規定已由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支付的,不得申請輔助器具購置補貼。
第九條 殘疾人每人每年度申請補貼的輔助器具不超過2件(套),多重殘疾人不超過4件(套),全日制在校殘疾學生按實際需要申請輔助器具的,不受件(套)數的限制。日常生活易耗類輔助器具,每年申請一次,在補貼限額范圍內計作1件(套)。殘疾人當年度申請的輔助器具在下一年度補貼的,計入下一年度補貼的數量。
同類型輔助器具使用超過規定使用年限后方可再次申請,輔助器具使用年限以殘疾人購置輔助器具發票日期為起算時間。
第三章 輔助器具服務
第十條 各級殘聯不斷優化輔助器具適配評估流程,逐步推行將輔助器具適配評估納入殘疾評定,做到一次評估、結果通用。
殘疾人輔助器具達到使用年限后,再次申請同類的輔助器具時,可簡化程序,不再進行輔助器具適配評估。
第十一條 對殘疾程度較重、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各級殘聯可提供入戶輔助器具適配評估服務,或采用網絡方式進行遠程評估。
第十二條 市、區殘聯可依托社區健康服務機構或其他可提供輔助器具的服務平臺,建立輔助器具社區借用服務網絡,為殘疾人、老年人、傷病人以及其他有需要的市民提供輔助器具借用服務。
第十三條 市、區殘聯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為轄區殘疾人持有的超過保修期的輔助器具提供維修服務。
第十四條 市、區殘聯可通過設立輔助器具展示廳定期開展輔助器具體驗活動等方式,加強輔助器具服務的公益宣傳與推廣。
第十五條 市、區殘聯定期舉辦輔助器具知識與使用培訓,為輔助器具從業人員、殘疾人及其親屬培訓有關輔助器具的前沿技術、功能結構、操作方法、適應性訓練、維修常識以及安全事項等。輔助器具適配評估人員須經相應專業方向的輔助技術培訓且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十六條 市殘聯建立殘疾人輔助器具管理服務平臺,推動搭建殘疾人輔助器具購置網上交易平臺,為殘疾人申請、獲取、使用輔助器具提供便利。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七條 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所需經費列入各級殘聯年度預算管理,其中,殘疾人輔助器具購置補貼所需經費優先自區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各區財政統籌解決;其他經費列入市、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度預算。所需經費使用范圍包括:
(一)輔助器具購置補貼;
?。ǘ┹o助器具適配評估;
?。ㄈ┹o助器具借用、維修服務;
?。ㄋ模┹o助器具宣傳推廣、展示與體驗;
(五)輔助器具應用研究、適配目錄修訂;
?。┹o助器具管理服務平臺的建設與維護;
(七)輔助器具知識與使用及專業技術相關培訓;
?。ò耍┹o助器具需求調查、適應性訓練、服務指導、回訪及其它服務。
第十八條 市殘聯負責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統籌規劃、政策制定及服務監管等工作。
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協助市殘聯統籌開展全市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的技術指導、標準制定、目錄修訂、人員培訓、信息化建設、政策宣傳及服務監管等工作;承擔發展型輔助器具適配評估工作;開展輔助器具借用、維修、展示體驗等服務。
區殘聯負責組織實施轄區殘疾人輔助器具信息咨詢、申請、審核、經費結算及服務監管等工作;承擔轄區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評估工作;開展轄區輔助器具借用、維修、展示體驗等服務。
街道殘聯負責協助區殘聯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信息咨詢、申請、審核、評估、經費結算及服務監管等工作。
社區殘協負責做好轄區殘疾人輔助器具需求篩查,協助殘疾人申請、獲取輔助器具購置補貼及服務。
第十九條 市、區殘聯應加強輔助器具服務管理。殘疾人不得出售、出租或轉讓申請補貼所獲得的且在使用期限內的輔助器具,一經發現,由區殘聯追回補貼資金并在3年內不得申請輔助器具補貼;申請人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輔助器具購置補貼的,由區殘聯追回補貼資金并在5年內不得申請輔助器具購置補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管理辦法》(深殘聯發〔2010〕3號)同時廢止。
轉載來源: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
轉載時間:2022-05-27
轉載地址:http://www.cjr.org.cn/info/laws/kf/content/post_803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