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對深圳市龍華區明學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等兩家培訓機構的辦學資格和辦學條件進行了全面審查核實。經研究,擬同意正式設立,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2022年4月12日至4月18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人、來電、來信向龍華區教育局(地址:龍華區觀湖街道平安路33號龍華區教育局1002室,郵編:518109,電話:0755-21046624)反映情況或問題。反映情況和問題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地址或電話,以示負責。龍華區教育局對反映人和反映的情況將嚴格保密,并認真調查核實。
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