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重點產業項目用地供應,進一步規范政策文件相關要求,結合龍華區政府機構職能調整,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編制完成了《龍華區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項目遴選辦法(修訂稿)》,并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6日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目前征集活動已截止。現就《龍華區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項目遴選辦法(修訂稿)》征求的公眾意見反饋如下:
序號 | 意見建議 | 是否采納 | 有關說明 |
1 | 此次政策修訂有何意義? | 采納并解釋說明 | 此次修訂將進一步完善重點產業項目遴選門檻,保障公平競爭,并結合龍華區政府機構職能調整,保障項目牽頭單位分工合理,從而提高產業遴選效率。 |
2 | 該遴選辦法此次修訂主要內容是什么? | 采納并解釋說明 | 一是原政策第四條中針對區內企業、區外企業、新成立企業等不同類別意向用地單位關設立了產值/營業收入/營業額/商品銷售額、收入法增加值、納稅額等不同的遴選條件,涉嫌違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標準”對外地經營者在本地的投資不給與與本地經營者同等待遇。為保障公平競爭,此次修訂主要內容為將該條款予以刪除; 二是原政策第十七條項目牽頭單位分工中商貿、物流等服務業重點產業項目由區商務局負責,新增金融產業重點產業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新增區住房和建設局依職能負責本行業領域重點產業項目。 |
3 | 建議加快該辦法的出臺,進一步降低企業申請遴選的門檻,促進更多優質企業扎根龍華發展壯大。 | 采納并解釋說明 |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積極落實該意見,加快本辦法的出臺,進一步推動龍華區重點產業項目遴選。 |
深圳市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