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龍華區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項目遴選辦法》(深龍華府規〔2023〕1號),為遴選重點產業項目,解決重點產業項目用地需求,現制定了智能終端和無人機動力系統研發中心及生產基地項目遴選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
智能終端和無人機動力系統研發中心及生產基地
二、意向用地單位
單位一:深圳市美糖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二:深圳市格瑞普電池有限公司
三、退出機制
在土地使用權出讓成交前,若有聯合體成員退出,則終止該項目出讓;在土地使用權出讓成交后,若有聯合體成員退出,按《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等相關規定處理。
四、項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近年來,國家和省市層面出臺多項規劃政策鼓勵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和新能源產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應用,培育壯大產業發展新動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要求“培育壯大新能源、節能環保等產業,形成以節能環保技術研發和總部基地為核心的產業集聚帶”,《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提出“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數字經濟、綠色低碳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強要素保障能力,構建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增長新引擎”。
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和新能源產業是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激發數字經濟新動能的重要抓手。本項目將圍繞通訊及物聯網智能設備、無人機動力和控制系統等領域,建設高標準、高精密的智能制造研發基地,意向用地位于九龍山片區內,項目落地符合深圳市“20+8”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方向,項目建成后有利于推動龍華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和新能源產業上下游集聚,促進智能終端產業集群、新能源產業集群等加速發展,有利于龍華區加快打造成數字經濟核心區。
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深圳市產業發展導向和我區產業發展定位,且兩家項目意向用地單位在我市均無自有產業用地和用房。
(二)可行性:
根據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2-2027年中國消費電子行業市場前景預測及未來發展趨勢報告》顯示,2022年中國消費電子市場規模達到約18649億元,預計2024年將達到19772億元,我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消費電子市場,隨著我國人工智能、物聯網、云計算等新興技術的加速發展以及“碳中和、碳達峰”“東數西算”等政策驅動,新能源和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日趨融合,智能手機、無人機等行業的市場需求不斷增長。根據市場調研在線網發布的《2023-2029年中國物聯網平臺行業市場全景調研及發展前景研判報告》,預計到2025年,中國物聯網市場規模將超過4.6萬億元,年復合增長率達到17%。根據智研咨詢數據,我國無人機市場規模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從2013年的41億元增長到了2021年的460.8億元,年復合增長率超35%,預計2023年我國無人機市場規模有望達到765.1億元。綜上,項目具備廣闊的市場前景。
本項目意向用地單位一主要服務于智能終端產業鏈,在智能手機及物聯網智能設備等制造領域實力雄厚,產業鏈地位較為穩定,意向用地單位二多年從事無人機動力電池等領域,研發技術實力雄厚,行業競爭力較強。項目建成后預計年均形成產值超百億元、納稅額超億元,對深圳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建設內容及建設規模
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約4公頃,計容建筑面積約18萬平方米,將建設通訊及物聯網智能設備研發基地、無人機動力和控制系統研發及智能制造基地等,建成后由項目競得者按聯合意向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持有,其中項目意向用地單位一持有60%,具體面積約10.8萬平方米,項目意向用地單位二持有40%,具體面積約7.2萬平方米。
具體建設內容及建設規模如下:
1.通訊及物聯網智能設備研發基地
圍繞通訊及物聯網智能設備等領域的研發與生產,建設高標準的智能制造基地,擬規劃廠房建筑面積約10.8萬平方米。
2.無人機動力和控制系統研發及智能制造基地
圍繞無人機動力和控制系統的生產與研發,建設高標準的生產制造基地,擬規劃廠房建筑面積約7.2萬平方米。
(以上數據以土地出讓合同為準。)
五、產業類型及要求
(一)產業類型:
《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中鼓勵發展類A06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中的“A0610 智能手機、手持平板電腦、移動電子書終端、移動電視、手機電視、車載智能終端等新一代移動終端設備”、A10 航空航天產業中的“A1002 無人機旋翼、固定翼飛行器研發制造,飛控及導航系統、攝像及圖像傳輸系統、動力總成系統研發制造等”以及A11 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的“A1107 由微處理器、柔性可拉伸器件、微型化供能、短距離無線通信組成,具有智能人機交互功能的設備;信息娛樂、運動健身、醫療健康、軍用及特種用途的可穿戴設備研發及產業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頭盔、掛件、眼鏡、腕表、手環、穿戴式外骨骼等新型可穿戴設備產品”。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該產業類型屬于適用產業發展導向修正系數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發展導向修正系數為0.5。
(二)主體資格要求:
1.本項目建設用地由2家企業聯合競買、建設,聯合競買申請人須簽署聯合意向合作協議,明確各方出資比例、產權分割、項目建設職責以及承諾事項等內容;
2.競買聯合體各成員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人企業;
3.競買聯合體為符合《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遴選要求的企業聯合體。
(三)生產技術:競買聯合體成員中至少一家掌握無線通信控制方法、智能通訊設備制造工藝等技術。
(四)產業標準及產品品質:競買聯合體成員中至少一家產品通過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五)項目投入產出效率:
1. 投產時間:在競得用地后1年內開工建設,3年內全部建成投產。
2. 投資強度(固定資產投資額/項目建設用地面積)≥31500萬元/公頃。
3. 產出效率:投產當年用地產出(年增加值/項目建設用地面積)≥59800萬元/公頃。投產后每5年至出讓年期屆滿前1年土地產出率年均≥76000萬元/公頃。
4. 節能環保:增加值能耗(項目年能耗總值/年增加值)≤0.1噸標準煤/萬元。
在生產過程中,粉塵、廢氣、廢水、廢渣、磁輻射污染、噪聲等的排放和產生符合國家、省、市環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標準和要求。(以上投資強度、產出效率等數值最終依據土地出讓合同確定的用地面積確定)
六、項目用地情況
(一)用地規模:≤400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讓合同為準)。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業用地(M1)。
(三)建設規模:計容建筑面積≤1800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讓合同為準)。
(四)土地供應方式:“帶產業項目”掛牌出讓
(五)期限:三十年
(六)權利限制:
1.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允許抵押,但抵押金額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價與建筑物的殘值之和。
2.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項目所有建筑面積(除公配設施外)原則上全部限自用,不得出租,確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建筑面積的20%。土地出讓期內不得轉讓、以股權轉讓(導致企業控股權或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的轉讓)或變更的方式變相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附著于該土地上的建(構)筑物及附屬設施。
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龍華區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項目遴選辦法》(深龍華府規〔2023〕1號)的有關規定,現就該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2024年6月15日-2024年6月21日)。在公示時間內,如對上述方案有意見和建議,請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與深圳市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系,逾期視為無異議。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將在以下網站同時發布,市民也可登錄瀏覽查詢:龍華政府在線(http://www.yongtulingjun.cn)
聯系人:劉小姐、賴先生,聯系電話:0755-23090124。
深圳市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