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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華區國際醫療器械城產業片區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土地整備單元規劃已經龍華區土地整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專題會議審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市規劃國土委關于規范土地整備規劃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深規土〔2018〕805號)等有關規定,現對龍華區國際醫療器械城產業片區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土地整備單元規劃(草案)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龍華區國際醫療器械城產業片區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位于龍華區觀湖街道,項目實施范圍713714.7平方米。經規劃研究,項目總留用土地面積241084.0平方米,規劃容積1452880平方米,其中廠房503480平方米,產業配套用房146180平方米(含商業服務設施2000平方米、宿舍144180平方米),住宅74522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98970平方米),商業10170平方米(含母嬰室25平方米),公共配套設施(含地下)47830平方米[含2所12班幼兒園,每所5700平方米、占地3600平方米;1所18班幼兒園7800平方米,占地5400平方米;3處托育機構,分別為600平方米、600平方米、500平方米;3處社區管理用房,每處300平方米;2處社區警務室,每處150平方米;2處便民服務站,每處400平方米;2處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每處1500平方米;1處文化活動室3000平方米;2處社區健康服務中心,每處1500平方米;2處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每處1500平方米;1處公交首末站3600平方米;1處公共充電站1100平方米;1處郵政所100平方米;3處小型垃圾轉運站,每處350平方米;3處再生資源回收站,每處60平方米;3處公共廁所,每處80平方米;3處環衛工人作息房,每處20平方米;1處物流配送站2500平方米;1處片區機房150平方米;1處110kV變電站3500平方米;1處小型消防站450平方米]。另配建6處社區體育活動場地占地共8950平方米;6處社區兒童游戲場地占地共4200平方米;地下公共停車位72個。物業服務用房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予以核定。
本次規劃草案對[觀瀾東地區]法定圖則用地和道路進行優化整合,調整情況如下:
1、將原法定圖則19-01地塊、19-02地塊、19-03地塊、19-04地塊、19-05地塊、19-06地塊、19-07地塊、19-08地塊、19-09地塊、19-10地塊、19-11地塊、19-12地塊、19-13地塊、19-14地塊、19-15地塊、19-16地塊、19-17地塊和20-01地塊用地進行拆分和整合,重新規劃為19-01地塊、19-03地塊、19-05地塊、19-07地塊、19-08地塊、19-13-1地塊、19-13-2地塊、19-14-1地塊、19-14-2地塊、19-15地塊、19-16地塊、19-17地塊、20-01-1地塊和20-01-2地塊,其中:
留用土地19-0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面積37109.4平方米,容積率為“5.6”;
留用土地19-05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面積18390.2平方米,容積率為“5.9”;
留用土地19-07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面積16920.9平方米,容積率為“5.6”;
留用土地19-13-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面積15701.9平方米,容積率為“5.5”;
留用土地20-01-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面積26912.2平方米,容積率為“5.9”;
留用土地20-01-2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用地面積24742.7平方米,容積率為“5.5”;
19-03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教育設施用地(GIC5),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37163.9平方米;
19-08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G1),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1966.6平方米;
19-13-2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66.7平方米;
19-14-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G1),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29077.7平方米;
19-14-2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G1),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491.8平方米;
19-15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2968.2平方米;
19-16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G1),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3284.8平方米;
19-17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G1),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3821.7平方米。
2、將原法定圖則11-16地塊、11-17地塊、17-21地塊、17-22地塊、17-23地塊、18-18地塊、18-19地塊、18-20地塊和18-21地塊用地進行拆分和整合,重新規劃為11-16地塊、11-17-1地塊、11-17-2地塊、11-17-3地塊、17-21地塊、17-22地塊、17-23-1地塊、17-23-2地塊、17-23-3地塊、18-18地塊、18-19地塊、18-20地塊和18-21地塊,其中:
留用土地11-17-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普通工業用地(M1),用地面積17615.6平方米,容積率為“6.5”;
留用土地17-2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普通工業用地(M1),用地面積28218.2平方米,容積率為“6.5”;
留用土地17-23-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普通工業用地(M1),用地面積33566.6平方米,容積率為“6.5”;
留用土地18-18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普通工業用地(M1),用地面積21906.3平方米,容積率為“6.5”;
11-16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17474.5平方米;
11-17-2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55963.8平方米;
11-17-3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文體設施用地(GIC2),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6049.9平方米;
17-22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1244.7平方米;
17-23-2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6785.0平方米;
17-23-3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570.4平方米;
18-19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3051.5平方米;
18-20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2587.0平方米;
18-21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及容積率不變,用地面積1519.6平方米。
3、落實原片區法定圖則規劃快速路——觀景路(局部),規劃紅線寬度50米;落實主干道——觀平路(局部),規劃紅線寬度60米,俊景路(局部),規劃紅線寬度40米;落實次干道——新騰路(局部),規劃紅線寬度30米,觀和路(局部),規劃紅線寬度30米;調整并拓寬城市支路——安霸路,規劃紅線寬度24米,田碧路(安霸路-新怡街)、俊康路(俊景路-康業路段),規劃紅線寬度16米,觀安路和康業路(觀平路-安霸路段)合并調整為康業路,并將其延伸至觀景路,規劃紅線寬度16米;拓寬城市支路——新飛路(觀平路-安霸路),規劃紅線寬度16米;增加城市支路——規劃一路、規劃二路,規劃紅線寬度16米。
二、現場公示
1.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富康行政服務辦公區8樓
2.觀湖街道辦事處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瀾大道176號
3.項目現場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谷豐二路珍珍幼兒園北側
三、平面媒體公示
《深圳商報》
四、網上公示網址
龍華政府在線
網址:http://www.yongtulingjun.cn/
五、公示時間
為期30個自然日,公示時間由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8日。
六、意見反饋
1.公示期間對該規劃草案有任何意見或建議需要書面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2月18日(如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
2.個人反饋的,需附個人地址、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饋的,需附每個反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聯系方式;
4.單位反饋的,需附單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聯系方式。
七、聯系方式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富康行政服務辦公區
電話:(0755) 23769946 黃工
八、版本說明
本次公示的規劃研究成果僅為草案,最終成果以政府批件為準。熱忱歡迎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參與,并提出意見或建議。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