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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湖街道觀城第一期城市更新項目已列入《2020年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四批計劃》《觀湖街道觀城第一期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已獲批通過,2024年12月27日已通過《龍華區觀湖街道觀城第一期城市更新單元規劃修改》。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根據該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及規劃修改情況,結合未簽約住宅類房屋位置等情況確定了房屋征收范圍,擬對觀湖街道觀城第一期城市更新項目實施五期未簽約住宅類房屋(原實施三期未簽約住宅類房屋)進行征收。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號),現發布征收提示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圍:龍華區觀湖街道梅觀高速與觀瀾大道交匯處東南側,觀湖街道觀城第一期城市更新項目實施五期范圍內未簽約住宅類房屋(原實施三期未簽約住宅類房屋),詳見附圖。
二、房屋征收部門: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辦事處。
三、自本征收提示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下列行為導致增加房屋征收補償費用的,對增加部分將不予補償:
(一)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尚未建造完畢的房屋的續建;
(四)新簽訂租賃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發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賃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伍轉業、刑滿釋放等必須辦理戶口遷入、分戶之外的其他戶口遷入和分戶;
(六)以被征收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變更手續;
(七)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四、本提示未盡事宜,由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負責解釋。
特此提示。
附件:觀湖街道觀城第一期城市更新項目實施五期未簽約住宅類房屋(原實施三期未簽約住宅類房屋)征收范圍圖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