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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人: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雷衛華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潤城社區廣場沿河路1號
被征收人:溫利興
身份證號碼:440527********5819
住址: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龍華高翔路28號錦繡御園(一期)9棟2單元18A
因碧瀾小學建設項目的需要,征收人于2023年9月26日作出《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書》(深龍華府函〔2023〕166號,以下簡稱《房屋征收決定書》),決定依法征收碧瀾小學房屋征收項目征收范圍內的房屋。被征收人的房屋位于本項目征收范圍內,房屋建筑面積為881.9平方米,均為非原村民所建歷史遺留違法建筑,其中: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筑面積為72.25平方米;非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筑面積為809.65平方米。
因被征收人未能在規定的協商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二十六條、《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2022年修正)》(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號)第四十六條及《碧瀾小學房屋征收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以下簡稱《征收補償方案》)的規定,作出如下補償決定:
一、對被征收人溫利興的被征收房屋給予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由被征收人選定。
?。ㄒ唬┻x擇貨幣補償方式,補償內容如下:
1.根據《房屋征收估價報告》(估價報告編號:廣東大周行評字DZX2024SZ04013號),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為人民幣3550374元(含被征收人溫利興享有土地權益的價值)。
2.苗木補償:根據《房屋征收估價報告》(估價報告編號:廣東大周行評字DZX2024SZ04013號),被征收房屋苗木價值的補償金額為人民幣7150元。
3.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費補償:住宅類被征收房屋按人民幣600元/平方米、非住宅類被征收房屋按人民幣300元/平方米的標準計算,補償金額為人民幣286245元。
4.搬遷費補償: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人民幣4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償金額為人民幣35276元。
5.臨時安置費補償:住宅類被征收房屋按25元/平方米/月、非住宅類被征收房屋按2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計算,給予被征收人3個月臨時安置費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53998元。
6.停產停業補償:根據《房屋征收估價報告》(估價報告編號:廣東大周行評字DZX2024SZ04013號),被征收房屋停產停業補償金額為人民幣97158元。
7.置業補助:根據《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2022年修正)》(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號)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二)項及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被征收人可獲得建筑面積72.25平方米的產權調換房屋。根據《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2022年修正)》(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號)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房屋征收估價報告》(估價報告編號:廣東大周行評字DZX2024SZ04013號)及《置業補助標準測算說明》,因住宅類被征收房屋經評估的補償價格低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平均市場評估價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差價為人民幣17142元,價差總計人民幣1238509.5元,房屋征收部門將該價差部分作為置業補助支付給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
上述7項合計為人民幣5268710.5元(大寫:人民幣伍佰貳拾陸萬捌仟柒佰壹拾元伍角整),該費用在被征收人選擇本項補償方式并簽訂相關文書,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銀行卡等相關付款必要資料后支付。
?。ǘ┻x擇產權調換方式,補償內容如下:
1.根據《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2022年修正)》(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號)和《征收補償方案》,測繪編號為A11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72.25平方米)進行產權調換,安置房位于龍華區翠安路與云蘭路交匯處西北側A906-0429宗地祥瀾苑,共1套,建筑面積為85平方米,差額部分以《置業補助標準測算說明》所示產權置換房屋平均市場評估價格(20042元/平方米)結算差價;同時,被征收人還應繳納100元/平方米罰款及50%公告基準地價(1268元/平方米),合計人民幣53032元。
2.根據《房屋征收估價報告》(估價報告編號:廣東大周行評字DZX2024SZ04013號),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為人民幣3340849元(含被征收人溫利興享有土地權益的價值,不含測繪編號為A11的被征收房屋)。
3.苗木補償:根據《房屋征收估價報告》(估價報告編號:廣東大周行評字DZX2024SZ04013號),被征收房屋苗木價值的補償金額為人民幣7150元。
4.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費補償:住宅類被征收房屋按人民幣600元/平方米、非住宅類被征收房屋按人民幣300元/平方米的標準計算,補償金額為人民幣286245元。
5.搬遷費補償: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人民幣4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償金額為人民幣35276元。
6.臨時安置費補償:本次房屋征收不提供周轉房,由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處臨時過渡,過渡期限自搬遷之日起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使用之日止。過渡期限內,參照評估機構依法評估確定的市場租金標準,每月住宅類被征收房屋按25元/㎡標準,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另外再加3個月裝修期臨時安置費;住宅類被征收房屋臨時安置費每6個月支付一次,即每次支付人民幣10837.5元。最后一期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剩余期限支付臨時安置費,3個月裝修期臨時安置費與最后一期臨時安置費一同支付。非住宅類被征收房屋按2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計算,給予被征收人3個月臨時安置費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48579元,與住宅類被征收房屋首期臨時安置費一同支付。
7.停產停業補償:根據《房屋征收估價報告》(估價報告編號:廣東大周行評字DZX2024SZ04013號),被征收房屋停產停業補償金額為人民幣97158元。
上述2、3、4、5項、第6項首期款及第7項合計為人民幣3826094.5元,扣除第1項被征收人應繳納的罰款及50%公告基準地價為3773062.5元。該費用在被征收人選擇本項補償方式并簽訂相關文書,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銀行卡等相關付款必要資料后支付。
二、被征收人溫利興應當自本決定書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辦事處(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光路1199號觀瀾街道辦事處,聯系人:陳工,聯系方式:0755-28198595)選擇補償方式,并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銀行卡等相關資料,領取補償款。
若被征收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補償方式的,將按前述貨幣補償方式予以補償,并由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辦事處委托公證處將補償款提存。
三、被征收人應自本決定公告之日起20日內搬遷,將被征收房屋搬遷、騰空、交付給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辦事處。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本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本決定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本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征收人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